電子簽名不需要公正,只需要滿足《中華人民***和國電子簽名法》相關條例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電子簽名法》第三章第十三條的規定
1.電子簽名制作數據用於電子簽名時,屬於電子簽名人專有;
2.簽署時電子簽名制作數據僅由電子簽名人控制;
3.簽署後對電子簽名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
4.簽署後對數據電子內容和形式的任何改能夠被發現。
滿足以上條件,視為可靠的電子簽名。
同時合法的電子簽名需要由經過國家授權的第三方電子認證機構提供。
《中華人民***和國電子簽名法》第三章第十七條明確規定第三方電子認證機構需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與提供電子認證服務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2.具有與提供電子認證服務相適應的資金和經營場所;
3.具有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技術和設備;
4.具有國家密碼管理機構同意使用密碼的證明文件;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滿足以上條件,視為合法及可靠的電子簽名。
申請電子簽名證書的用戶,只需要向相關的第三方電子認證服務機構提供相應的文件,由第三方電子認證服務機構進行核實申請人身份的真實有效性,即可完成證書的申請,同時視為合法的電子簽名證書並受電子簽名法的保護,當產生糾紛時可為法律依據。
二
電子簽名不受國籍影響只受地域影響
在中國使用的電子簽名不論是中國人士還是外籍人士必須依據《中華人民***和國電子簽名法》的相關條例才算合法,《中華人民***和國電子簽名法》是在中國境內的合法依據,只在中國境內有效,其他國家也有其本國的相關法律條款。
希望對您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