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如下:
1、以遼寧省為例,根據《遼寧省物業管理條例》第十七條: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組成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作為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代表和維護全體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合法權益。
2、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會同縣物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成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籌備組、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
(壹)交付的專有部分面積超過建築物總面積百分之五十的;
(二)交付的房屋戶數達到總戶數百分之五十的;
(三)自交付首位業主之日起滿二年且已交付戶數比例達到百分之三十的。
(四)只有壹個業主的,或者業主人數較少且經全體業主壹致同意,決定不成立業主大會的,由業主***同履行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職責。
3、符合成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籌備組、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條件的,縣物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書面通知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也可以由建設單位、居(村)民委員會或者十人以上業主聯名向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成立申請。
4、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在收到通知或者申請後六十日內,組建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籌備組,並書面通知建設單位或者委托的物業服務企業向其及時報送物業管理區域劃分資料、房屋等建築物面積清冊、業主名冊、建築規劃總平面圖等籌備首次業主大會會議必要的資料。
擴展資料:
1、業主委員會應當自選舉產生之日起三十日內,持下列資料到縣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
(壹)業主大會成立和業主委員會選舉決議;
(二)管理規約;
(三)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四)業主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及其他成員名單;
(五)業主大會決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2、符合備案條件的,縣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自收到備案資料後十日內予以備案並出具備案證明。業主委員會任期內,備案內容發生變更的,業主委員會應當自變更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變更內容書面報告備案部門。
百度百科-遼寧省物業管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