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處罰案件對案件內容有爭議的,需要進行鑒定。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為查明案情,需要解決案件中有爭議的專門性問題的,應當指派或者聘請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員進行鑒定;鑒定後,鑒定人應當寫出鑒定意見並簽字。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六十壹條公告後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行政機關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在七日內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治安處罰案件對案件內容有爭議的,需要進行鑒定。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為查明案情,需要解決案件中有爭議的專門性問題的,應當指派或者聘請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員進行鑒定;鑒定後,鑒定人應當寫出鑒定意見並簽字。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六十壹條公告後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行政機關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在七日內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