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要求
(1)監理日誌由本項目各專業監理人員填寫,並使用統壹印制的監理日誌。(2)文字填寫簡潔,字跡清晰工整,每天下班前完成當天的監督日誌記錄。當壹頁不能完整填寫當天全部內容時,可在當前頁或後續頁背面填寫,並由填寫人簽字。(3)監理日誌的內容應真實、詳細、準確,不僅要前後封閉,而且要與監理通知單、現場記錄的見證取樣登記臺賬、驗收(檢測)記錄、例會紀要、設計變更及相關檢查資料相壹致。(4)只要當天工地有施工活動,每天都要記錄;項目停工時,應有停工記錄。(5)監理日誌應由專人妥善保管,並在工程完工後提交公司存檔。
2.監督日誌中必須記錄的內容
(1)日期、天氣狀況和當天的溫度;(2)當日施工:主要施工內容及完成情況,主要工程材料及設備進場情況;安全文明施工;(3)當天的監理工作(旁站、見證、巡視、關鍵部位或關鍵工序的平行檢驗或驗收);(4)當天存在的問題及處理情況;(5)其他事項(包括外部檢查、參觀和會議、現場相關問題的協調等。).
3、總監理工程師應定期查閱監理日誌內容,全面了解監理工作情況。
關於發出監管通知書的規定
1,發出監管通知書的條件
(1)未經監理人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構配件和設備進入施工現場時;(2)施工過程中出現質量缺陷時;(3)項目實際進度落後於計劃進度時;(4)在監督過程中,發現安全隱患時;(五)其他需要發出監管通知書的事項。
2.發出監管通知書的基本要求
(1)發出的監督通知書編號應連續,每份監督通知書應有回復單並核對回復內容,可逐壹關閉並完整簽字。(2)監理通知中表述的內容必須清楚,語言規範,處理意見明確。(3)簽發監理通知書要註意時效性,及時簽發,必要時在簽發時明確簽署具體時間。
3.發出監管通知書時應註意的事項
寫“督導通知書”時,壹方面要堅持原則,分清責任,既提出問題,又提出解決問題的要求和應達到的目標;另壹方面,內容要準確、完整、條理清晰、表達清晰,並符合壹定的格式要求。(1)監管通知書裏的話要區別對待。對於要求嚴格程度不同的詞語,要分別采用“必須”、“禁止”、“應該”、“不應該”、“不應該”或“適當”、“可能”、“不適當”,保持像規範詞語壹樣嚴肅嚴謹的態度。
(2)問題部分的表達要具體。如果問題發生在主樓第三層的壹根梁的特定部位,則應註明:“主樓第三層軸⑥,(A) ~(B)排L5根梁”。
(3)用數據說話,詳細描述問題的違法內容。壹般應包括實測值、設計值、允許偏差值、違反規範的名稱和條款等。如“梁鋼筋保護層厚度局部實測值為18mm,設計值為25mm,超出允許偏差5mm,違反了《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第5.5.2條的規定”。(4)要求承包人指定整改期限,如“收到本通知後48小時內”。
(5)要求承包人在回復監理通知時深刻分析所提問題的原因,並說明整改的措施、過程和結果。
(6)要求承包人采取預防措施,防止類似問題再次發生。(7)簽發和簽收時間要具體,特殊事件要細化到紀要,如:“2019 7月10,上午9: 30,承辦人負責人簽字”。(8)反映的問題能用照片記錄的,應附照片。
更多工程/服務/采購招標信息,提高中標率,可點擊官網客服底部免費咨詢:/#/?source=bdz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