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錄臺人員有壹名記錄員、壹名助理記錄員、壹名計時員和壹名24秒鐘計時員。每個人的分工不同:
1、記錄員和助理記錄員負責:登記上場隊員和替補隊員的姓名和號碼,當隊員的號碼違規時應通知裁判員;負責記錄投籃和罰球得分以及累積得分;記錄登記在每個隊員名下的犯規;舉牌指明每壹名隊員發生犯規的次數。
2、計時員負責:計量比賽時間、暫停和比賽休息期間;第3節開始前至少3分鐘時通知球隊和裁判員。
3、24秒計時員的工作職責:場上隊員控制活球開始時,開啟24秒計時器;裁判員鳴哨後先停止24秒計時器,然後根據裁判員的判罰。
記錄臺註意事項
1、當球員5次犯規時,記錄員必須站起來拿出5次犯規牌表明(這項規定是國際籃球總會技術委員會主席Kotleba在亞洲區國際裁判講習時強調),以免裁判不清楚有5犯發生球員必須離場。
2、賽前10分鐘需將球員名單拿給教練確認簽字,並勾選先發5人。
3、球員技術犯規要登記在該隊該節犯規總數內;教練技術犯規不累積在該隊該節犯規總數內。
4、奪權犯規(含教練、球員)不累積在該隊該節犯規總數內。
5、教練本身技術犯規登記「C」;非教練本身技術犯規「B」。兩次「C」技術犯規教練離場;3次「B」技術犯規教練離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