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壹部分,也是股份公司簽發的所有權憑證。它是股份公司向全體股東發行的壹種有價證券,作為持有憑證,以籌集資金和取得股息、紅利。股票是資本市場上的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和交易。有了它,股東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經營失誤帶來的風險。每股代表股東對企業基本單位的所有權。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籌集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的壹種證券,代表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這種所有權是壹種綜合性的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參與公司重大決策、領取股息或紅利等。
同壹類別的每壹股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平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取決於其所持股份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壹般可以通過轉讓股份收回投資,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出資。股東與公司的關系不是債權債務關系,而是公司的所有者,根據其出資份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風險和收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壹百二十五條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分為股份,每股金額相等。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份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發行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
第壹百二十六條股票發行應當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同種類的每壹股份享有同等權利。
對同時發行的同壹類股票,每股的發行條件和價格應當相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所認購的每股應當支付相同的價款。
第壹百二十七條股票的發行價格可以票面金額或者高於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
第壹百二十八條股票采用紙面形式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形式。
股票應當載明下列主要事項:
(壹)公司名稱;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股票的種類、面值和代表的股數;
(四)股票的編號。
股份應由法定代表人簽字並由公司蓋章。
發起人的股份應當標明發起人股份字樣。
第壹百二十九條公司發行的股份可以是記名股票,也可以是無記名股票。
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為記名股票,應當記載發起人、法人的姓名,不得設立賬戶名或者代表名。
衍生問題:
公司股票期權是什麽意思?
股票期權是指買方在支付期權費後,在合同規定的到期日或到期日之前,以約定的價格買入或賣出壹定數量的相關股票的權利。它是激勵員工的眾多方法之壹,屬於長期激勵的範疇。
股票期權是上市公司賦予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和技術骨幹在壹定期限內以事先約定的價格購買本公司普通股的權利。
股票期權是壹種不同於員工股票的全新的激勵機制,可以有效地將高級人才與自身利益結合起來。
股票期權的行使會增加公司所有者的權益,即持有人從公司購買已發行的股票,即直接從公司購買而不是從二級市場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