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辦理營業執照需要的材料有:
1.申請人簽署的個體工商戶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3.營業場所證明;
4.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辦理營業執照的具體流程
1.辦理《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攜帶個人身份證明到工商大廳;
2.提供身份證明、經營場所證明,(必要時提供前置審批證明),填寫《個體戶創業申請表》,簽字並繳費;
3.獲得營業執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十七條設立公司應當申請名稱預先核準。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公司必須經過批準的,或者公司的經營範圍屬於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登記前必須經過批準的事項的,應當在報送審批前進行公司名稱預先核準,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核準的公司名稱。
第二十五條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核發《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憑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公司蓋章,開立銀行賬戶,申請稅務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