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關於員工休假制度的規定
(1)個人休假
1.凡請事假的員工,本月不發全勤獎金;
2.經公司批準,員工可以休無薪事假,但每年不超過十個工作日;超過5天的事假必須提前壹周提交;
3.如果員工的事假超過公司規定的最長期限,將影響公司的正常工作,公司將認為其自動離職。
4.扣薪公式為(基本工資+補貼)÷21和75×天事假。
(2)病假:
1.病假證明必須由公司指定的正規醫院開具;
2.員工收回的病假證明必須包括:
(1)二級以上定點醫院醫生的診斷書;
(2)二級以上定點醫院醫生的病假條。
3.若公司發現病假證明不合格,則視為事假,扣除員工當天相應的工資和考勤獎;如有欺詐行為,情節嚴重的,將被公司開除;
4.員工病假月度審核周期為本月18至下月17:
(1)每月病假不能超過1天。
(2)每月累計病假> 1≤2,扣除考勤獎100元。
(3)每月累計病假> 2。扣考勤獎200元。
其余工資嚴格按照公司人事部《員工守則》和《員工手冊》第2款和第5款規定的病假工資扣除率執行(詳見公司《員工守則》和《員工手冊》)。
操作規則:員工必須在休假後壹周內將休假表提交給行政人員進行登記。如果超過壹周(指休假回來)
沒有支付假期的公司將被視為個人假期,並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3)年假:
公司會給員工年假,讓員工下班後有足夠的休息時間,公司鼓勵大家充分利用年假休息。
享受帶薪年休假的條件如下:
1.公司所有員工服務滿壹年可享受12個工作日的年假。工齡每滿壹年,年休假可在原基礎上增加壹個工作日,年休假最多不超過20個工作日。試用期內,員工不享受年假。
2.服務第壹年,員工可享受的年休假按當年就業時間比例計算:
工作日天數÷365天×12天
3.當雇員的雇傭關系終止時,未使用的年假的平均工資應按當年雇傭期的比例計算:
月基本工資÷21 . 75×剩余年假天數
年假必須提前申請:
(1)請假申請≤1必須提前1個工作日提交;
(2)連續五天以下的請假申請必須提前三個工作日提交;
(3)連續五天的請假申請必須提前壹周提交;
(4)連續十個工作日以上的休假申請必須提前兩周提交。
操作規則:任何員工休年假都必須填寫正式的年假申請表,提交部門經理審批,然後提交行政人員登記。公司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請假申請(特殊情況除外)。(員工的年假表由主管和主管的年假表經理提交。)
(4)考試假
試用期滿的員工可以申請壹年內不超過5天的考試假,只允許在考試日與工作日沖突時休考試假,且考試科目必須與員工申請考試假時所從事的工作相關。
員工應在考試休假前至少30天向其直屬主管說明申請考試休假的意向,填寫休假申請表,經主管簽字同意後連同準考證復印件提交人力資源部。員工還應向公司報告檢查結果。
當員工在考試成績公布後12個月內離開公司時,公司保留要求全額支付員工每壹天考試假的工資的權利。
(5)婚假
試用期結束後,員工持證件第壹次合法結婚,可享受婚假。婚假至少要提前壹個月申請,婚假期間員工可以享受正常工資。
(6)產假
女職工享受計劃生育規定的產假:
1.女職工懷孕三個月後,有權享受每月半天的帶薪產假;
2、懷孕六個月後,不宜安排上夜班,必要時應臨時調整工作崗位;
3.女員工可享受***90天全薪產假,其中產前15天;
4.嬰兒不滿壹周歲的女員工,每天可享受1小時的帶薪哺乳假;
5.產假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壹次性連續休完。
懷孕的女性員工應與其直接主管討論與懷孕相關的時間表和計劃,以便提前做出適當的安排。
(7)喪假
已過試用期的員工,其配偶、父母或子女死亡時,可享受5天喪假;他們的祖父母去世時,他們可以享受2天的喪假。喪假要提前審批(有正當理由的可以免)。
喪假只在事發後五天內有效,應在這五天內休完。上述親屬的喪事不在員工工作地舉行的,根據距離增加不超過三天的旅行假。員工在上述假期期間將享受正常工資。
第二,員工未經批準請假是否合法?
對於事假,法律規定不多;屬於雙方協商的範圍。妳有理由請假。如果對方沒有相應的理由不給妳請假,直接按曠工處理是違法的。如果對方以此解除勞動合同,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賠償;工作1年,發2個月工資。
如果員工在系統工作日內請事假,其日工資的計算:正常情況下其月實得工資的70%除以每月系統工作日。工資部分的扣除,按事假天數乘以日工資計算。獎金部分的扣除,按照本單位獎金計劃和支付辦法的規定執行。
三、員工休假流程
所有的休假都應以書面形式提交給辦事員。請假申請單壹式四份,三天以上要填寫,交值班長,經理簽字後生效。
凡請假、節前上班或超過假期的員工,必須到部門銷假或續假。未辦理銷假手續者,假期內不發工資上班,已超假但未辦理續假手續者,視為曠工。
如果員工在系統工作日內請事假,其日工資的計算:正常情況下其月實得工資的70%除以每月系統工作日。工資部分的扣除,按事假天數乘以日工資計算。獎金部分的扣除,按照本單位獎金計劃和支付辦法的規定執行。員工在醫療期內患病停止工作6個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資按以下方法計算支付:
(壹)連續工齡不滿10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二)連續工齡10年不滿20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5%計發;
(三)連續工齡20年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70%發給。
原是全國勞動模範、省(部)級勞動模範和授予戰鬥英雄或榮立壹等功並壹直保持榮譽的軍以上單位的職工,病假期間工資照發。
職工在醫療期間領取的病假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的80%。
員工有權享受病假、婚假、年假等福利。如需請事假,則按照日工資計算方法扣除相應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