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最終產品是檢測報告,而檢測報告是以檢測樣品為依據,如果樣品管理沒有形成有效的文件指引,實驗室人員沒有明確崗位職責並執行下去,檢測樣品的接收,識別,流轉,存儲和保留等處理就顯得混亂不堪,給檢測帶來風險,因此檢測樣品的管理非常重要。
SHLIMS 樣品管理如下:
1.樣品接收
提供必需的檢測樣品並填寫《委托檢測單》、樣品管理員在接收樣時,應檢查樣品狀態、描述是否與檢測申請單上的內容壹致,是否滿足檢測標準的要求,
樣品量是否符合測試要求,如發現不符合情況,或樣品不適用於檢測標準,或樣品量不夠等
,應記錄不符合項,並在檢測工作開展前向申請方進行詢問和確認,LIMS樣品管理員對樣品與委托檢測三核對無誤後應在委托單上簽名並確認收樣日期並交給技術負責人最終確認(或實驗室主管等),表示該檢測項目已受理。並對測試樣品實施識別管理及拍照。若樣品與測試申請單還有不符合之處,需要及時與客戶聯系進行修改/修正測試申請單或退回樣板等,聯系方法可以是當面口頭,電話或電郵溝通等,依據程序文件《客戶要求和合同評審程序》及《檢測工作管理程序》執行。
2.檢測物品的標識
在與客戶完成檢測樣品交接後,樣品管理員在LIMS系統登記來樣信息,對送檢樣品進行唯壹性標識。並在檢測樣品上粘貼樣品標識卡,針對化學測試在其樣品標識卡勾收樣完好並電子簽名。
3.檢測物品的處理及檢測樣品的制備
3.1、拆樣人員對收到的樣板需要拆分的進行拆分,如有需要將會提供樣品拆分單(成品/新產品由技術負責人提供樣品拆分單,舊部件由資料管理員打印拆分單)。並對拆分好的測試樣品做好標識轉移給檢測人員,並在樣品標識卡上勾在檢,並簽名.而對於不需要拆分的金屬,膠料原料,無需烘幹的液體等直接交給檢測人員,由他們在樣品標識卡上勾在檢並簽名.所有化學樣品的制備應遵循檢測標準或工作指引的規定和要求。
3.2、樣品制備完後放入指定待測樣品區域並完成交接。在檢測工作開始前,如果檢測人員發現樣品有異常、或與提供的要求不符、或對樣品是否適用於檢測有疑問時,應及時反饋給申請方,取得進壹步的說明,並作好記錄。
3.3、所有樣品在存貯、處置、檢測、傳遞時,樣品的編號及標識不得改變,對不同檢測狀態的樣品分區存放,相關人員應小心處理,嚴格遵守有關樣品安全防護和處置的規定,防止樣品出現不正常失效、損壞或丟失
3.4、檢測後的物品應由檢測人員退回已檢物品貯放區,相關資料應妥善存檔。
4.樣品的存留及處置
4.1、樣品應儲存於倉庫內指定區域內或者樣品架上,由樣品管理員管理;對於交叉汙染的樣品,應分開存放,確保不被汙染。樣品室環境應符合樣品的存放條件(如溫、濕度要求等),並配備相應的設施對環境條件加以維持、監控和記錄。樣品貯存條件應達到客戶提出的要求。在保管期間應註意防潮、防過熱、防火和防機械破壞,確保保存環境符合樣品保存的要求.以證實檢測物品貯存始終是符合客戶要求的,以保護樣品的狀態和完整性。
4.2、如客戶無特殊要求,檢測後對沒有數或者沒有疑問的樣品在實驗室保存壹個星期以上,如果存在疑問或者有數的樣品在實驗室保存壹個月以上。需要退板的樣品在測試完成後測試無數據或無疑問時樣品管理人員即可按要求進行退板,無需退板的樣品過了保存期後由樣品管理人員進行處理。對於客戶取回或按照客戶要求留樣,應由客戶進行簽名確認,實驗室將保存、退回及抽查信息記錄並記錄。
4.3、樣品的報廢拆分需要在實驗室特定區域,要按照不同材質進行分類,並且貼上標識加以有效區分。
4.4、留樣備份
4.4.1、當需要對檢測樣品分樣留存備份時,樣品管理員應與客戶同時對備份樣品安排留樣封存。並在物品上註明“備份”標識。封存的備樣應按照雙方約定的存放條件由實驗室保存。
4.4.2、當需要對所封備樣啟封檢測時應經客戶和實驗室雙方同意,必要時應在雙方均在場時***同啟封。啟封後樣品應盡快安排檢測,避免樣品變質退化。
5.樣品的保密
5.1、檢測樣品流轉過程中,檢測各階段的檢測人員應對檢測物品的保密承擔責任;
LIMS對檢測物品的保存、安全、保密、完好負責,實驗室主管對在檢期間的檢測樣品管理實施監督。
5.2、當客戶送檢樣品是保密產品時,樣品管理員接收樣品時,應確保樣品的狀態,保密印章等是否完好並拍照,記錄下每個樣品的唯壹性編號,對照客戶提供的樣品轉移單。註明為保密產品交給檢測人員測試。測試完成後,檢測人員需將檢後的樣品及附件退回給樣品管理員保管。樣品管理員核對檢後樣品信息,確認無誤後,填寫樣品轉移單,退回給客戶或其指定人員。
5.3、檢測物品在受檢中不允許無關人員參觀。相關技術資料不允許無關人員閱覽和帶離檢測場所。
5.4、涉及專利產品和專利技術的檢測樣品本實驗室壹律不做留樣處理,其資料和被檢樣品完全退回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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