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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對壹人有限責任公司有哪些規定?

法律分析:為了方便社會資本投資經濟領域,新公司法允許自然人或者法人設立有限責任公司。主要相關規定如下: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65,438+萬元,股東應壹次性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額。壹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壹人公司,壹人公司不能新設壹人有限責任公司。壹人股東行使股東會決策範圍內的決策權,應當以書面形式作出,由股東簽名並置備於公司。財政年度結束時的法定強制審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公司人格濫用推定制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五十七條壹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和組織,適用本節規定。本節沒有規定的,適用本章第壹、二節的規定。本法所稱壹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壹個自然人股東或者壹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

第五十八條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壹人有限責任公司。壹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壹人有限責任公司。

第五十九條壹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公司登記中註明自然人或者法人獨資,並在公司營業執照上註明。

第六十條壹人有限責任公司章程由股東制定。

第六十壹條壹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股東會。股東作出本法第三十七條第壹款所列決定時,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由股東簽名並置備於公司。

第六十二條壹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每壹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第六十三條壹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有財產的,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