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仲裁的管轄權分別是勞動者實際工作場所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 ?
如果勞動者實際工作場所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其中壹處屬於上海市長寧區的,可以到上海長寧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申請仲裁,電話62625700,地址威寧路410號3樓。 ?
申請勞動仲裁,需提交勞動仲裁申請書(A4紙打印),內容包括當事人基本情況(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住所、聯系電話、通訊地址;用人單位的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住所和聯系電話、具體的仲裁請求事項及金額、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
申請書及證據除提交正本外,還應按被申請人的人數提交副本。 ?
仲裁申請書由申請人本人簽名(如有代筆人需註明,並由本人加蓋指模)。 ?
此外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如果是勞動者提出仲裁申請,還應提交 ?
(1)本人《居民身份證》復印件1份; ?
(2)如委托代理人代為仲裁,需提交申請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和《授權委托書》; ?
(3)如果是用人單位提出仲裁申請,還應提交 ?
①《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
②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書; ?
③授權委托書。 ?
擴展資料: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第八條勞動合同履行地為勞動者實際工作場所地,用人單位所在地為用人單位註冊、登記地或者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用人單位未經註冊、登記的,其出資人、開辦單位或者主管部門所在地為用人單位所在地。 ?
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員會管轄。有多個勞動合同履行地的,由最先受理的仲裁委員會管轄。勞動合同履行地不明確的,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管轄。 ?
案件受理後,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發生變化的,不改變爭議仲裁的管轄。 ?
第二十九條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
(壹)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碼、住所、通訊地址和聯系電話,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
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經申請人簽名、蓋章或者捺印確認。 ?
對於仲裁申請書不規範或者材料不齊備的,仲裁委員會應當當場或者在五日內壹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
仲裁委員會收取當事人提交的材料應當出具收件回執。 ?
上海長寧-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