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選擇重修或者大四補考。
大學補考的後果就是下學年得重修(重新學習相應課程,期末再次參加考試,合格之後才能獲得相應學分)。因為中國采用的學分制,只有相應的課程成績合格後才會獲得相應學分,不合格(掛科)就得補考,補考不過就得重修。
壹般來說大學規定都是學分不夠或掛科次數過多會拿不到學位證書,所以掛科還是要盡量避免。
掛科後會有壹次補考機會,補考不通過可以選擇重修。但是補考通過畢業成績上會顯示補考記錄,重修則會覆蓋原來成績。
擴展資料:
重修選課的基本要求
1、選課時間:壹般開學10日內。
2、學生申請重修的課程必須是本學期開設的課程(含組班重修),且課程學分、教學要求必須與本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的要求相壹致。
3、學生申請重修的課程總學分數與本學期在修課程總學分數之和不得超過34。
重修選課流程
1、不及格重修
(1)學生進入個人信息系統“不及格重修申請”,選擇需要進行不及格重修的課程,選定學習方式(跟班重修或組班重修)後點擊“註冊”提交。
(2)學籍異動學生需修讀原年級課程、轉專業需補修新專業課程以及2009-2010學年赴臺交流需補修課程的學生,填寫《選課申請表》,本人及輔導員簽名後交學籍管理科審核。
(3)學生於第三周進入個人信息系統->“本學期在修課程”核對重修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