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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屬調查的準備工作

初始地籍調查包括初始權屬調查和初始地籍測量,兩者是互 為聯系不可分割的整體。初始權屬調查是初始地籍調查的重要程序,是調查人員對縣及縣以上某壹行政轄區內申請登記的全部宗地進行全面現場調查,以核實宗地的權屬,確認宗地界址的實地位置並掌握土地利用狀況。初始權屬調查的步驟是:調查的準備工作、實地調查(宗地權屬狀況調查、土地用途及土地座落的調查、界址調查)、繪制宗地草圖、權屬調查文件資料的整理歸檔。初始權屬調查的基本單位是宗地。

第壹節 權屬調查的準備工作

在進行初始權屬調查前應首先確定調查的範圍,收集調查範圍內的相關圖件制作工作用圖,在工作圖上劃分地籍街道、街坊和宗地,根據宗地的劃分情況給每宗地的土地權利人發送調查通知,並根據調查範圍的大小及時間進度要求,成立若幹個初始權屬調查小組。

壹、確定調查範圍、制作調查工作用圖

初始地籍調查的範圍確定,壹般要覆蓋城鎮的規劃區,考慮到城鎮規模的不斷發展擴大,地籍控制網應覆蓋城鎮的規劃區。而初始權屬調查、初始地籍細部測量可只到建城區邊緣。在城鄉結合部地區,亦應按《城鎮地籍調查規程》進行地籍調查。

確定調查範圍後,收集調查區內的相關圖件作為初始地籍調查的工作用圖。如:大比例尺地形圖、放大的航片、舊的地籍圖。調查工作用圖可不需要較高的精度,只要具有現勢性,能反映宗地間的位置關系即可,主要是為了按計劃正確地指導調查工作,避免調查工作中的重漏現象。如果調查範圍區內沒有相應的調查工作用圖,可草繪宗地位置關系圖作為初始地籍調查的工作用圖,該圖可以用概略比例尺繪制。

當調查範圍區內的調查工作用圖現勢強且精度滿足要求,可以根據初始權屬調查結果,進行補測,在初始地籍調查的工作用圖上編制地籍圖。

當調查範圍區內的調查工作用圖現勢性及精度不能滿足要求或沒有相應的調查工作用圖,也可先地籍測量的要求進行測量,形成圖件,利用這些圖件進行初始權屬調查,再根據初始權屬調查結果編制地籍圖。

二、劃分地籍街道、街坊及宗地

(壹)劃分街道、街坊

1. 街道是行政區內行政界線或主幹道路、河流等現狀地物封閉的地塊,是城鎮地籍調查首級劃分的區域 根據確定的範圍大小,為了便於開展調查工作,可將整個調查區逐級細劃成若幹個小區域,即采用:街道—街坊—宗地三級劃分。劃分時應盡量與城鎮行政管理的街道界線壹致,即利用街道辦事處的管轄界線作為地籍調查的街道界線。在準備好的初始地籍調查工作用圖上,勾繪出劃分街道的界線,再根據劃分的街道,進行街坊的劃分。

2. 街坊是由互通道路、溝渠等線形地物封閉起來的地塊當自然街坊面積較小時,可將幾個自然街坊劃為壹個地籍街坊;如果壹個自然街坊面積較大、宗地數量較多時,也可將壹個自然街坊分成多個地籍街坊。地籍街坊劃分後,應編街坊號,街坊號的編制,應考慮其統壹性。

(二)劃分宗地

宗地是被權屬界線封閉的地塊,宗地的劃分應以方便地籍管理為原則。但在實際工作中,經常遇到壹些特殊情況。現將壹般情況的宗地劃分說明如下:

( 1 )幾個使用者***同使用壹塊地,並且相互之間界線難以劃清,應按***用宗地處理。當幾個使用者***同使用壹幢建築時,可按各自使用的建築面積分攤宗地面積。宗地內,幾個建築物分別屬於不同的使用者,除建築占地外,其他用地難以劃分的,應視為壹宗地。這時應確定每個使用者獨自使用的面積及每個使用者分攤的***用面積,***用面積壹般按各自的建築面積分攤,也可按建築物占地面積分攤。

( 2 )對只有壹個法人代表的特大宗地,有明顯不同的用途,且面積較大,可以以利用地類界線或線狀地物劃分為若幹宗地。

( 3 )對大型工礦、企業、機關、學校等特大宗地,如被公用道路、河流分割的,應劃分為若幹宗地。

三、預編宗地號

初始權屬調查時,調查人員應將接受的土地登記申請書及權屬來源證明材料,按初始登記人員預編的文件順序號,將每壹宗地勾繪到工作用圖上,並在圖上用鉛筆註明編號。當壹個街道或地籍街坊全部勾繪結束後,對街道或地籍街坊從西到東、從北到南,統壹預編宗地號,並將預編的宗地號標註到地籍調查表及登記申請書上。當壹宗地分布在幾幅圖時,在這幾幅圖內都應註明該宗地的宗地號。為了方便工作,也可將工作圖拼成街坊圖,即街坊島圖。按上述方法,預編的宗地號,基本上應與調查結束後的正式宗地號壹致,這對以後幾步工作是重要的,也是非常方便的。預編宗地號後,將申請書分發至初始權屬調查作業小組,作業小組按規定辦理接收手續,進行移交登記。

四、調查通知

為了保證土地使用者在初始權屬調查時能按時到現場指界,在調查人員進入實地調查前,必須按照調查計劃、工作進度,確定實地調查時間,通知土地使用者及相鄰宗地土地使用者按時到現場指界。通知可采用親自登門送達或掛號郵寄“地籍調查通知書”,送達的通知書,應由土地使用者簽名並留存根備查。也可以采用電話通知,電話通知須有電話記錄。也可根據實際情況,采用公告的方法通知。對單位使用的土地,在通知土地使用者到現場指界的同時,還必須將“指界委托書”、“地籍調查法人代表身份證明書”送至土地使用者手中。

五、實地調查前的準備

調查人員在進行初始權屬調查實地調查前,應仔細閱讀每壹宗地的土地登記申請書、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特別是對權屬狀況復雜、有權屬爭議的宗地,要認真研究,以便實地調查時能做出正確的結論。

初始權屬調查時,要安排好調查路線,以便節省時間、提高工作效率。調查人員要攜帶調查工作用圖、土地登記申請書、地籍調查表、丈量工具等,按指界通知書規定的時間,準時到達現場。采用電話通知的,還要攜帶地籍調查通知書、法人代表身份證明書及指界委托書。

調查作業小組壹般由三人組成,壹人負責調查記錄、繪制宗地草圖及檢核,兩人負責丈量及設置界址標誌等。各地區可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及調查人員的熟練程度,來確定作業小組的人員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