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會有越來越多的人使用協議,簽訂協議可以保證雙方合作愉快。我相信很多朋友對擬定的協議感到非常不安。以下是三方協議上的名字印錯了該怎麽辦?歡迎閱讀收藏。
三方協議上的名字印錯了怎麽辦?
三方協議如有錯誤,應及時向協議各方提及,並要求改正協議。校正的方法是:
1.直接修改原協議,三方* * *在修改處簽字或蓋章。
2.三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進行更正。
3.申請新的三方協議。
延伸內容:簽訂三方協議應註意六個細節:
第壹,要看填寫的用人單位名稱是否與單位有效印章名稱壹致。如果不壹致,協議無效;填寫自己的專業名稱時,應與學校教務處的專業名稱壹致,不能縮寫。
二、外企、合資企業、私企壹般都是采用試用期,根據合同期限的長短,可以從1-3個月不等。通常試用期為3個月,不得超過6個月。國家機關、高校、科研院所壹般采取試用期,壹般為壹年。
第三,很多單位為了留住學生,用高額違約金捆綁學生。學生在談判時應努力將違約金降到最低,通常違約金不超過5000元。但《勞動法》規定,“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競業限制條款,約定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的競業限制期間,每月給予其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除上述兩部法律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所以學生要爭取取消違約金的規定。
第四,現行畢業生就業協議是“格式合同”,但“備註”部分允許三方單獨約定權利義務。為防止用人單位承諾壹套做壹套,畢業生可在備註欄說明簽約前達成的休假、住房、保險等福利待遇,壹旦發生糾紛,可依法維權。
第五,很多高校為了提高自己的就業率,強迫學生找熟人、親戚簽“假”協議,這對畢業生不利,畢業生不要讓步。
第六,學生在簽訂協議時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步驟進行。等用人單位填好蓋章,再去學校就業指導中心簽證蓋章。不要填好之後直接去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要蓋章。這樣的後果就是,單位填表的時候,工資待遇和過去承諾的大相徑庭。但是學生因為自己和學校已經簽字蓋章,無法回天。要麽接受辭職,要麽被迫賠償用人單位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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