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無論雙方約定了什麽,都不應該做口頭約定,而應該做書面記錄。最好是雙方互相協商擬定合同,然後簽字。只要簽字蓋章,這個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是合法的。如果任何壹方的行為不符合合同,將被視為違約,將被起訴。那麽如果沒簽,可以起訴嗎?
1.不簽合同可以起訴嗎?
沒有和對方簽訂書面合同。如果對方承認存在口頭合同,對方所說的合同內容與原告壹致,對方不會違約。因為合同履行有爭議,可以去法院起訴對方。
原告最好能提供音頻或視頻證據,以及原告和對方有履行合同的票據的證據。如果有經濟糾紛,他們可以帶著證據去法院起訴對方。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
(a)各方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當事人有責任為自己的主張提供證據。
《合同法司法解釋三》第壹條規定:
1.如果當事人之間沒有書面合同,而壹方以送貨單、收貨單、結算單、發票等方式主張存在買賣合同關系。
2、人民法院應當結合當事人之間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等相關證據,對買賣合同是否成立進行認定。
3.對賬確認單、債權確認函等函件、憑證未記載債權人姓名,買賣合同壹方當事人證明存在買賣合同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有足以推翻的相反證據的除外。
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壹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損害公眾利益;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應當認定無效。無效合同從訂立時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受法律保護;
主要是現在要防人,凡事要兩手準備。簽合同不是壹件麻煩的事情,壹旦簽了,就在法律範圍內生效。如果以後有什麽經濟糾紛,這份合同可以為當事人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