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格雷森·錢斯,他的全名是格雷森·邁克爾·錢斯。
德克蘭·加爾布雷斯,他的全名是德克蘭·約翰·加爾布雷斯。...
為什麽很多人說在中名讀書?
回答:
英美國家的名稱由三部分組成:
名(名),
中間名(中間名或教名)
姓氏(姓);
1)第壹個是自己的名字。關系親密的人可以互稱名字(First name),但在正式場合要稱姓(last name),以示尊重。
2)中間部分是“中名或教名”,不常使用,即壹個人不說自己的教名,或者用字母作為縮寫,而有些人因為沒有宗教信仰,所以沒有中名;所以壹般來說,省略了“中間名”;
3)在正式場合壹定要尊重自己的姓氏,在護照等官方文件上,英美人壹定要簽名寫自己的姓氏。
根據上述原則,如果您提供了姓名:
葛瑞森·邁克爾·柴斯,可寫:格雷森·m·吉斯
德克蘭·約翰·加爾布雷斯可以由德克蘭·j·加爾布雷斯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