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的解釋》規定: 第壹百四十七條人民法院調解案件時,當事人不能出庭的,經其特別授權,可由其委托代理人參加調解,達成的調解協議,可由委托代理人簽名。 離婚案件當事人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參加調解的,除本人不能表達意誌的以外,應當出具書面意見。 在調解的時候如果當事人全權委托了自己的律師,那麽調解協議直接由律師簽訂就可以發揮效力。法院的調解協議打算找律師代簽時,想要通過法律完美解決可以就此問題咨詢律師。二、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的解釋》規定: 第壹百四十七條人民法院調解案件時,當事人不能出庭的,經其特別授權,可由其委托代理人參加調解,達成的調解協議,可由委托代理人簽名。 離婚案件當事人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參加調解的,除本人不能表達意誌的以外,應當出具書面意見。 在調解的時候如果當事人全權委托了自己的律師,那麽調解協議直接由律師簽訂就可以發揮效力。法院的調解協議打算找律師代簽時,想要通過法律完美解決可以就此問題咨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