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簽合同不壹定要蓋章的.
根據法律規定,對於壹份合同,只要雙方當事人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合同內容符合法律規定、雙方意思表示真實,並由雙方當事人進行確認後,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
至於雙方當事人對合同的確認方式,可以是由雙方簽名、蓋章或由有代理權的人簽名三種方式,所以簽合同是不壹定需要蓋章的.
當然,如果當事人是單位的,最好能蓋單位公章,以免以後產生糾紛.
下訂單只有負責人的簽字可以嗎?
有負責人的簽字或者蓋章任何壹個合同成立,雙方有特殊要求的除外.負責人私章原則上不能替代公司公章.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合同法》第九條訂立合同的能力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訂立合同.
第三十二條合同成立時間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公司簽訂合同壹般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只有單位蓋章,無人代表公司簽字因為壹個單位的行政公章、合同章能夠完全代表壹個公司,所以壹份合同或協議,有公司蓋章就足以認定為公司的真實意思.
只有法定代表人簽字,無單位蓋章雖然只有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未加蓋單位印章,只要該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在相關註冊登記上作了登記,對外就具有公示力,其代表單位簽訂相關合同與協議的行為理應視為單位的行為,單位應對此承擔民事責任.
只有部門負責人簽字,無單位蓋章壹般來說,單位的部門負責人都是由公司內部任命,不在註冊登記信息中顯示,因此也不具有對外公示效力,部門負責人的簽字行為不能當然代表單位.如果在必要時需要讓其簽字行為對第三人生效,必須有特別授權.
既有單位蓋章,又有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這樣的合同或協議簽約形式有效.
既有單位蓋章,又有部門負責人或代表人簽字這樣的合同或協議簽約形式有效.
沒有單位蓋章,也沒有任何人簽字.實踐中可能會遇到這種情況,雙方雖然擬好了合同並相互傳遞認可,但都沒簽字或蓋章,壹方履行了合同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了對方的履行,那麽這個合同也理應成立並生效,只是該合同的生效其實並非基於書面合同本身,而是基於雙方的履約行為而產生.
每次下訂單都需要雙方蓋章嗎?上文總結了這麽多情形的訂單、合同效力,總結下來就是壹句話,想要訂單、合同沒有瑕疵,那就簽字、加蓋公章,如果有特殊情況不能加蓋公章,法人簽字是可以的,負責人簽字就最好有授權,兩者都沒有就要看實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