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這種行為是違法的,其實工資清單就是我們常說的工資條,工資條中含各種明細的薪酬構成。其實現實中,很多公司不原意發工資條,而有些勞動者也不會主動向公司要工資條。
公司不願意給的主要原因
1、工資保密。
很多公司的工資要求保密,所以公司不想發給員工工資條,避免員工之間相互查看工資明細,這樣員工會相互比較,容易造成心理不平衡。
2、減少爭議。
很多公司故意不發工資,因為繳納的社保、公積金沒有按照工資繳納,同時,如果發生爭議,經濟補償金和賠償金的標準都是按應發工資核算的,因為沒有工資條,勞動者難以核算具體經額,雖然有銀行流水,但銀行流水是實發的工資,肯定會比應發要少,所以不發工資條,員工去勞動仲裁時增加了訴求的難度。
勞動者不想要的主要原因
1、員工怕麻煩。
因為壹般情況下領工資條要親自去公司人力資源部去領,同時還得要簽字,而有些公司的人力資源部又離員工的工作崗位比較遠,比較麻煩;
2、覺得工資條沒有用。
因為勞動者自己壹個月多少錢基本可以大概算出,只要相差不大的情況下,覺得工資條要不要都無所餵,反正又不打官司,用不上。
其實勞動者,這種想法是對自己不利的,如果真到那壹步,沒有工資條對自己的申訴會造成很大的不便,同時,工資條在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也可以作為勞動關系認定的重要證據,所以職場老劉建議,在企業沒有給我們工資條的時候,我們應主動向企業索要工資條。
了解工資明細是員工的權利,是公司應該履行的義務
員工的工資壹般會是固定薪酬+績效獎勵+補貼-罰款-社保-稅費等,這裏除了固定數額的項目外,還存在壹些不固定數額,員工實際發放工資是這些加減之後的實際結果,如果沒有明細,員工根本不可能知道自己的工資是怎麽得來的,就算算錯了也不知道。按照國家相關規範,企業必須要向員工提供工資條,未提供的,員工有權利索要,公司不能拒絕提供。
解決這種事需要分情況,要看公司是出於什麽樣的動機
關於工資條這樣的事兒呢,雖然說公司的做法不對,但是在實際工作場景中卻不好解決。我有壹個朋友就是因為財務忘了給他工資條,他就發信息索要了壹次,財務及其不耐煩的告訴他等等忙著呢,過了好幾天還是每給,沒辦法只能再發信息要,還好這次給了。
如果像我朋友這樣只是財務比較懶不願意給還好,大不了就是主動要被,態度好點也就是了,誰讓我們在這幹呢,財務不好得罪呀;如果不是這樣,公司要妳簽名的表格只有簽名字的格,其他金額啥的都沒有,或者有數額遮擋上不讓妳看,那妳就該註意了,很可能是公司在妳的工資上做手腳了,要麽是多扣款,要麽是虛增費用以減少企業稅收。
如不從法律上深究,這樣發放工資具有壹定的好處
特別是對內退或病退員工,沒必要每月跋山涉水趕到單位去簽字。盡管沒有簽字,發放工資所留下的痕跡比簽字還要真實,給妳發多少錢的工資,什麽時間轉賬,什麽時間到賬,筆筆在冊,壹清二楚,誰也燦改不了。
其實工資條只是壹種形式,只要單位和員工建立足夠的信任,只要單位把工作做細,沒有工資條不僅不違法,而且越來越被廣大員工接受和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