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交通事故損失的認定程序有哪些?
1.發生交通事故後,第壹時間報警,交警會認定事故責任。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物品將交由交警部門統壹保管;
2、事故發生後,通知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接到通知後,會及時派查勘員進行現場查勘。查勘員會根據事故現場劃分責任,確定理賠賠付比例。所有相關方應出席事故車輛損壞評估;
3.所有工作完成後,事故車輛就可以送到修理廠進行維修了。壹般情況下,道路交通事故車輛定損結果會在事故發生後7個工作日內出來;
4.根據車主提供的維修發票,加上損失清單,保險公司會做出相應的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十三條。
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後,應當及時予以批準;情況復雜的,應在30天內批準,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保險人應當將核實結果通知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於被保險人,應當在與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達成協議後十日內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義務。保險合同約定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期限的,保險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義務。保險人未及時履行前款規定的義務的,除支付保險金外,還應當賠償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因此遭受的損失。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幹涉保險人給付保險金的義務,不得限制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獲得保險金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