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病歷修改:自我修改用藍墨水筆加雙橫線;上級醫師修改用紅墨水筆加雙橫線;並在簽名的右下角註明修改時間。
2、醫囑:醫囑不得塗改,需要取消時,應當使用紅墨水筆在醫囑內寫壹“取消”字樣,並在簽名處簽全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