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婚姻法規定,壹男壹女自願結婚的,需要攜帶本人有效戶口簿和身份證。
戶口本的塗改是無效證明,不能辦理。
解決方案:
1持身份證到當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更換戶口簿。
2戶籍所在地戶籍管理機構出具戶籍證明時。(證明必須加蓋公章)
相關法律法規:民政部關於貫徹實施《婚姻登記條例》若幹問題的意見。
第二,關於戶口本。
當事人無法出具戶口簿的,婚姻登記機關可以憑公安部門或者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戶籍證明辦理婚姻登記;當事人屬於集體戶籍的,婚姻登記機關可以憑集體戶口簿上本人的戶籍卡或者加蓋單位印章的戶口簿復印件辦理結婚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