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人應認真填寫《培訓檢查登記表》。填寫表格前,黨支部書記要在認真閱讀本註意事項的基礎上,向填表人解釋清楚表格中的事項。登記表應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應清晰工整。表中的年、月、日均為公歷和阿拉伯數字。如果表中該欄沒有內容,應標記為“無”。如個別欄目不能填寫,可另附頁。具體說明如下:
第壹,登記表的封面
姓名:用於填寫戶籍的姓名。用詞要固定規範,不能用同音字代替;單位:填寫就讀或工作的單位,如“金融學院”,不填寫具體的院系和班級;填表日期:實際填表日期。例如:2008年3月25日(註:填表日期不得早於被認定為積極分子的日期,封底制表日期。)
二、登記表的內容
1.名稱:同上
2.出生日期:根據公歷時間用阿拉伯數字填寫。比如65438+May 0988就不應該縮寫成“May 88”或者“65438+May 0988.5”。
3.民族:填寫民族全稱,如漢族、蒙古族、朝鮮族等。,而不應簡稱為“漢”、“蒙”、“韓”。
4.籍貫:填寫籍貫所在地。根據當前行政區劃,填寫省、市(縣),如“山東濟南”。
5.出生地:按現行政區劃,以省、市(縣)為例填寫,同4。
6.學歷:填寫獲得的最高學歷,如本科生填寫“高中”或“大專”,研究生填寫“大學”。
7.學位:填寫本人獲得的最高學位,本科學生,此欄應填寫“無”。
8.單位及職務、職稱:填寫就讀或工作的單位(此欄須註明具體系、班),如2007級金融學院1班;填寫當前職位或頭銜,如學生、講師、工人等。
9.培訓檢查員姓名:填寫黨組織確定的兩個培訓檢查員的姓名,不需要培訓檢查員填寫自己的姓名。
10.被認定為入黨積極分子的時間:分別填寫申請入黨時間和被認定為入黨積極分子的時間。按照相關規定,從申請入黨到被認定為入黨積極分子,應該有足夠的談話和考察時間。
11.我的簡歷:我從小學開始就按時間順序填寫(時間填寫格式同上),壹直填到現在。每壹個變化都要有連續性,起止時間要前後銜接;填寫省、市(縣)全稱,註明具體單位和職務。如果有在職學習,先填我的經歷,再填在職學習。如:1995年9月| 2000年7月|山東省濟南市舜耕小學學生|李某某
12.何時何地加入任何民主黨派或進步團體,任何職務:詳細寫明加入民主黨或青年團的時間、地點、姓名、過去和現在的職務。比如2001年5月在山東省濟南市舜耕中學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任團支部書記。
13.妳曾在何時、何地及為何受到獎勵或處罰?凡縣級以上單位給予的獎勵或嘉獎,應按時間順序填寫。建議填寫大學以來獲得的大專以上獎項,最好不超過五項;對人進行處罰的,應當寫明處罰的時間、地點和理由。如果沒有,請註明“無”。
14.妳在何時何地參加過什麽反動組織或封建迷信組織,擔任過什麽職務,參加過什麽活動,以及其他政治歷史問題?結論是什麽?凡歷史上參加過反動組織的,必須如實、簡明地填寫時間、地點、組織名稱,以及何時、由什麽組織作出的結論。如果沒有標明“無”。
15.主要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主要家庭成員”主要包括父母(或照顧者)、配偶、子女和長期與我壹起生活的人。如果父母已經去世,應該註明;“主要社會關系”主要是指與本人有密切聯系或影響較深的親屬,如嶽父母、公婆、叔伯、姨、舅等。本欄內容應與對應壹致。(註:孫兒、父子、父女、母子、母女、兄弟、兄妹、兄妹、伯侄關系、伯侄關系、伯侄關系。
16.本人實際表現:由入黨積極分子所在黨支部填寫(註:應使用第三人稱),主要填寫被認定為入黨積極分子以來在學習、工作中的主要表現和主要優缺點;簽名應由黨支部書記簽字,不得蓋章或按手印;填寫日期不得早於填表日期或晚於首次填寫培訓調查日期。
17.培訓檢查:由培訓檢查員填寫。主要填寫采取的培訓和檢查措施及取得的效果等。,語言要規範,內容要符合積極分子自身的實際情況;應至少每半年填寫壹次培訓檢查。
18.培訓檢查員對入黨積極分子能否列為黨員發展對象的意見:由培訓檢查員填寫。主要根據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考察和主要表現填寫,應明確入黨積極分子是否具備在黨員中列為發展對象的條件,如“XX同誌已基本符合黨員中發展對象的條件,建議黨組織將其列為黨員中發展對象”。
19.入黨積極分子綜合信息:填寫入黨積極分子綜合評價和學習成績。
20.團支部推薦:由團支部書記填寫。“團員總數”不應只填寫參加民主推薦的團員人數,而應為團支部全體團員人數;“同意人數”不足“實際人數”的壹半,不能列為黨員發展對象;主要優缺點如實填寫,填寫要求同17條。
21.團總支意見:由團總支書記填寫。主要根據團支部的推薦和被推薦人的主要表現填寫,是否同意將其確定為黨員發展對象。簽名由團總支書記簽字,並加蓋團總支公章。
22.征求黨外人士意見:征求黨外人士意見的主要信息、主要利弊,由黨支部書記據實填寫,填寫要求同17條;簽名是黨支部書記簽的。
23.黨支部關於將入黨積極分子確定為黨員發展對象的意見:由黨支部書記填寫;需要明確填寫是否同意將其確定為黨員發展對象;簽名是黨支部書記簽的。
24.黨總支意見:由黨總支書記填寫。主要填寫確定為黨員發展對象的公示結果,如“該同誌於2009年4月5日至10進行公示,無異議。”;同時填寫是否同意支部意見,是否同意確定為黨員發展對象;由黨總支書記簽字後,加蓋黨總支公章。25.黨委組織部審查意見。由黨委組織部填寫並加蓋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