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需要車主簽字才能結案嗎
不是的,只要交通部門出具了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就可以結案了。交通警察應當根據現場固定的 證據 和當事人、 證人 陳述等,記錄道路 交通事故 發生的當事人姓名、駕駛證號或者 身份證 號、聯系方式、機動車種類和號牌號碼、保險公司、保險憑證號、道路交通事故形態、碰撞部位等,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當場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道路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二十四條交通警察適用簡易程序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時,應當在固定現場證據後,責令當事人撤離現場,恢復交通。拒不撤離現場的,予以強制撤離。當事人無法及時移動車輛影響通行和交通安全的,交通警察應當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具有本規定第十三條第壹款第壹項、第二項情形之壹的,按照《中華人民***和國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壹百零四條規定處理。撤離現場後,交通警察應當根據現場固定的證據和當事人、證人陳述等,認定並記錄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駕駛證號或者身份證號、聯系方式、機動車種類和號牌號碼、保險公司、保險憑證號、道路交通事故形態、碰撞部位等,並根據本規定第六十條確定當事人的責任,當場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不具備當場制作條件的,交通警察應當在三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由當事人簽名,並現場送達當事人。當事人拒絕簽名或者接收的,交通警察應當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註明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