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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怎麽寫?

建築安裝工程合同

合同號:

雇主:_ _ _ _ _ _ _ _

承包商:_ _ _ _ _ _ _ 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築安裝工程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壹致,特簽訂本合同,以資遵守。

第壹條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2.項目地點: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3.項目計劃批準單位及文件編號: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4.項目範圍和內容:項目總建築面積為_ _ _ _ _平方米。(有關個別項目的詳情,請參閱項目清單)

第2條項目期限

1.本項目合同總工期為_ _天(日歷天從開工日算起)。

2.本項目的開工日期為_ _ _ _ _ _ _ _ _ _年_ _月_ _日

3.出現下列情況之壹時,經現場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工程師代表簽字後,工期相應順延。並以書面形式確定延長期限。

(1)發包人未向承包人交付施工場地、進場道路和施工用水,或未按要求接通電源,影響承包人施工場地。

(2)明確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未按雙方約定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在提交給承包人時發現有缺陷,需要修理、修改、更換、替換,延誤施工進度。

(3)不在包幹系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造成基礎超深;施工方法不符合設計規定,工程量增加影響進度。

(4)施工過程中,停水、停電連續影響8小時以上。

(5)現場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工程師代表無故延誤簽證手續,影響下道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和采購材料差價款,影響施工進度。

(7)工程進度受自然災害影響(如自然原因引起的臺風、洪水、火災、地震等)。)是人類無法抗拒的。

第三條工程合同總價

1.本項目的合同總價為人民幣元。

2.如發生下列情況,合同總價應作相應調整:

(1)雙方確認的合同總價臨時估價變更;

(2)合同期內政策調整引起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等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變更;

(4)基礎超過設計深度;

(5)施工中新增的工程項目;

(6)其他。

第四條材料和設備的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所有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設備和其他材料的供應方式,經雙方同意後,按附件_ _ _ _辦理。

2.材料設備供應範圍的劃分和檢驗:

(1)進口特種材料、有色金屬、部管物資、二類和三類機電產品由業主供應至現場或指定地點。如果貨物在指定的交貨地點以外交貨,超程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2)成套設備和專用設備應在投標、訂貨、供貨和商檢後交付給承包商。提前到貨的設備由發包人保管在倉庫內,安裝時交付承包人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除發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設備清單中規定的以外,本工程所需的材料和設備應由承包人提供。

(4)所有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應有合格證,並進行檢查和驗收。材料簽字驗收合格後,方可進場。已經進場的材料,未經發包人允許,不得運出場外。

(5)如果發現不合格材料,供應商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任何壹方對檢驗合格的建築材料和設備有異議時,可以復驗。產品經檢驗合格的,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壹方承擔;如果產品不合格,檢驗費用由供應商承擔。

(7)建築材料、設備、構件等。無合格證、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雙方不得在本工程中使用。因重大人員失職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的,由責任方負責。

(8)任何壹方強迫另壹方在本工程中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設備和建築構配件,應做好簽證記錄,由此產生的壹切後果由強迫方承擔。

3.材料差價與實物價格的結算

(1)發包人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承包人采購供應的,應根據指標性質和政策調價、建築安裝材料預算價格逐項計算原差價或預算差價,發包人負責補足差額。差價未計入合同成本的,不得計入工程直接費。

(2)發包人以實物提供的主要材料,按照發包人以實物提供的建築安裝材料價格結算。

(3)除發包人供應的材料和設備外,如果發包人指定生產廠家和品種供承包人采購和供應其指定的材料和設備,應據實結算價款。

(4)發包人委托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由承包人按雙方約定的價格收取包幹使用,發包人在本合同簽訂後_ _天內壹次性支付。

(5)發包人提供的材料設備的指標或實物必須是用於本合同工程的材料設備。如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符,承包人應協助調劑使用,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人民幣元的勞務費(或承包人不收取勞務費)。

(6)發包方供應的木材、木材指標、實物、硬雜木按有關規定辦理,數量差、差價由發包方承擔。

第五條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承包人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布的有關規範和規定進行施工,並接受現場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工程師代表的監督和檢查。

2.雇主雇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和任務通知承包商。

3.承包商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他們的姓名、身份和分擔的工作。

4.承包人應根據工程進度,及時提供有關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資料復印件、設備合格證、試驗、壓力試驗、試驗和報告等。材料代用必須經設計單位和業主同意並簽字後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經承包商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並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應在接到通知後_ _小時內到現場檢查,簽證批準後方可進行下壹道工序。若監理工程師驗收不合格,經質檢部門確認合格後,承包人可隱蔽繼續施工,發包人予以認可並辦理驗收手續。提出異議的,由用人單位負責審查通過者的費用;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負責,由此造成的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6.電氣照明、通風、水暖、衛生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必須按照

(1)________;(2)________;(3) _ _ _ _ _ _和其他有關技術檢驗的規定。這是壹次單獨的試運行,應由承包商進行。無論誰負責試車,雙方都應相互配合,共同進行試車。

試運行所需的動力、燃料、油料、材料、儀器、專用工具和技術服務費用由發包人提供。定額中包含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未計入定額的,由發包人承擔。

7.對於設備安裝工程,承包人應會同發包人向安裝單位辦理竣工工程(設備基礎)的中間交接手續,並作為竣工驗收的依據。

8.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圖紙、技術交底紀要、設計變更通知、施工驗收規範和國家頒布的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9.工程竣工後,承包商應按規定整理和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並簽發竣工通知。驗收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由發包人組織相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移交驗收證書,將工程移交給發包人管理。如果發包人延誤接收工程,由此造成的保管費用和損失由發包人承擔。

如果在交接驗收中發現有不符合質量要求的項目需要返工,應明確責任。因施工原因造成的,承包人應按照驗收時雙方約定的時間負責修復。竣工日期應為最終檢驗合格的日期。

10.未經驗收的竣工工程,在工程竣工前由承包人保管,發包人不得使用。已被用人單位使用的,視為已提交。由於承包人原因,應移交驗收而未移交驗收的工程,按延誤工期條款處理,並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11.工程交工驗收後,土建工程保修期為1年,采暖工程為壹個采暖期,水電保修期為半年。保修證書由承包人填寫,竣工驗收後移交給發包人。

因施工引起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人應書面通知承包人,並在約定的時間修復。如果承包人在保修期內拒絕維修,發包人可以動用預留的保修金進行維修,超出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第六條施工設計變更

1.發包人交付的設計圖紙、規範和相關技術資料是施工的有效依據,發包人和承包人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圖的重大修改必須經原設計單位批準,並在修改前_ _天辦理設計修改協議書。設計變更協議經發包人簽署後,承包人方可實施。商定清單和修改圖紙的份數與施工圖紙相同,作為合同的補充文件。

3.當修改後的圖紙屬於設計錯誤、設備變更、建築面積(體積)增加、結構變更、標準提高、工藝變更、地質條件不符合設計時,增加的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設備搬遷、材料和構件積壓造成的實際損失)由責任方負責並調整合同費用。

4.承包人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人、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實施,節約的價值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分配。

5.當工程施工中發生下列情況之壹時,承包人必須立即書面通知發包人並要求確認:

(1)設計圖紙及說明文件與工程現場條件不符,如地質、地下水條件等,設計文件中註明的施工條件與實際不符;

(2)設計圖紙和設計文件不清晰或有錯漏,圖紙與規範不符;

(3)設計圖紙和說明文件中未註明的施工條件發生了意想不到的特殊困難。

已確認的事實必須限期解決,未如期解決造成停工的,工期損失由發包人承擔。

第七條雙方負責的事項

1.雇主

(1)辦理征地、青苗、樹木補償、墓地搬遷、房屋拆遷、障礙物拆除(含架空、隱蔽),提供隱蔽、障礙物相關資料;

(2)開工前,對建築紅線外的“三通”和紅線內的場地進行平整;根據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在紅線圖內提供離建築物不超過_ _ _米的水電接駁點,並安裝水電表,以便承包商按表收費;負責紅線外出入道路的維護;

(3)根據施工區域的供水、供電、水壓、電壓等情況,采取措施滿足施工用水、用電的需要;

(4)按規定提供不低於合同建築面積_ _%的建設用地,辦理紅線外臨時用地和臨時占用道路、爆破、臨時鐵路專用線,並承擔所發生的費用;

(5)合同簽訂後_ _天內(以最後簽署的圖紙為準),向承包商提供_ _套完整的建築安裝技術資料;

(6)確定建(構)築物的道路、線路、下水道的定位樁、水準點和坐標控制點;

(7)組織有承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參加的施工圖紙交底,形成三方簽字的交底紀要,並在_ _天內發放到相關單位;

(8)審核承包商的月進度報告,及時向承包商支付進度款;

(9)根據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計劃表及時組織供應,材料設備由發包方提供,以滿足施工進度的需要;

(10)派駐施工現場的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和合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辦理設計圖紙、設計變更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工程進度款簽證及其他必要的簽證;

(11)組織工程竣工驗收,配合承包商按合同規定的日期完成決算,及時結算工程財務和尾款。

2.承包人

(1)施工場地平整,施工界區內的水、電、道路及臨時設施建設;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進場計劃、水電計劃、竣工通知單、隱蔽工程驗收單等。,並及時發送給發包人和相關單位;

(3)按照雙方約定的分工範圍采購、供應和管理材料設備;

(4)每月月底前_ _天向發包人提交月度施工計劃,屬於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供應計劃和當月的月進度報告(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形象進度等。);

(5)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和規範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並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竣工交付;

(6)工程竣工前,應保留已完工的房屋、構築物和已安裝的設備,並清理場地;

(7)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與竣工驗收;

(8)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承包人應負責免費修復屬於承包人責任的工程質量問題。

第八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簽訂後_ _天內,發包人應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_ _的預付款,共計人民幣_ _元。

2.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的月進度報告後,必須在_ _天內根據核實的進度支付進度款。當進度款達到合同總價的_ _%時,預付款(或進度款)將按比例逐步扣除。

3.當工程進度款達到合同總價的_ _%時,不再按進度支付。交工驗收完成後_ _天內支付_ _ _%價款,並將_ _ %價款存入建設銀行,保修期滿後壹次性向承包人支付本息。

4.發包人拖欠進度款或尾款的,按銀行逾期付款辦法或“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5.如確實因發包人違約、采購材料支付不暢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人停工或窩工,由發包人承擔。

6.工程價款結算方式應根據下列情況處理:

(1)結算以審核後的施工圖預算加變更簽證為依據;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幹系數結算包幹費用,包幹範圍外的費用按_ _ _及其他有關規定結算;

(3)按標準施工圖單價包幹結算,包幹範圍以外的費用按_ _ _及其他有關規定結算;

(4)不含材料的包幹項目,按預算定額中規定的人工費、機械費及相應的管理費結算;

(5)招標項目按中標價格結算,超出中標範圍的工程費用按_ _ _及其他相關規定結算。

7.承包人應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 _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發包人和經辦銀行審核,發包人應在收到結算文件後_ _天內完成審核。到期未提出異議的,經辦行審核同意後向承辦行撥付資金。

第九條違約責任和獎勵的規定

1.承包商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負責無償返修或返工。如果由於修理和返工而延遲交貨,則按合同總價的%支付逾期違約金。

(2)工程交付時間不符合規定的,按合同總價的%支付逾期違約金。

2.雇主的責任

(1)未能按照合同規定履行應盡的責任,不僅應順延竣工日期,還應賠償承包人的實際損失。

(2)因設計變更和設計錯誤造成工程停建、延期或停工的,應采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人因停工、窩工、返工、轉運、人員和機械設備搬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造成的實際損失。

(3)工程未經驗收,發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使用,由此產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人承擔。

(4)如果驗收日期超過合同規定的日期,逾期違約金為合同總價的_ _%。

3.發包人對工期有提前要求的,可實行提前竣工獎。根據合同工期,每提前1天,發包人將向承包人支付合同總價的_ _%。

優秀工程獎每平方米_ _元。

第十條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屬於同壹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於同壹部門,任何壹方均可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11條特殊條款和條件

在特殊情況下,本合同條款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和有關規定協商專用條款。

第十二條補充規定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合同條例》執行。

合同附件:(1)工程項目清單(附件1);(2)所有施工圖紙;(3)施工圖預算;(4)發包人供應的材料和設備清單(表2);(5)國家(或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項目批準的投資計劃和計劃任務書有_ _份文件。上述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壹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保修期滿後自然失效,直至合同工程竣工驗收並結清工程尾款。

本合同正本_ _份,發包人持_ _份,承包人持_ _份,分別報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中國建設銀行備案。

發包人(蓋章)和承包人(蓋章)證明意見

地址:地址:經辦人: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認證(公示)機關(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名):授權代理人(簽名):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電話:電話:

電動懸掛:電動懸掛:

郵政編碼:

簽署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_ _ _ _ _ _ _ _ _ _

有效期年月日

直到/非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