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供養申請表
市和縣(市、區)鄉(鎮、街道)數
姓氏,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
人員類別、家庭人口居住地址
主要的
家庭的
申請人的姓名、姓氏、性別、年齡、身份證號是否合法?
贍養義務人的健康狀況和年收入
工作能力,主要收入來源
申請
解除
原因
申請人(或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
居(村)民委員會的初步意見
(蓋章)
經理簽名:年月日
鎮(鄉、街道)審核
想法
(蓋章)
審計員簽名:年月日
縣(市、區)民政部門審批意見
(蓋章)
批準人簽名:年月日
註意:
1.如果申請人無法填寫此表,村委會可以代為填寫,並加蓋申請人的手印。
2.人員類別是指老年人、殘疾人和未成年人。
3.法定贍養義務人是指依照婚姻法的規定負有贍養、撫養、扶養義務的人,相關內容主要包括:
夫妻有互相贍養的義務;
②父母有撫養教育子女的義務;
③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傷害或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
⑥養子女與生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因收養關系的建立而消滅;
⑦繼父、繼母與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
(8)有經濟能力的祖父母,對父母死亡或無力贍養的未成年孫子女,有贍養的義務。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子女已經死亡或者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⑨有經濟能力的兄弟姐妹,對父母雙亡或無力贍養的未成年兄弟姐妹,有贍養義務。有經濟能力由兄弟姐妹撫養的兄弟姐妹,對缺乏勞動能力和生活來源的兄弟姐妹有贍養義務;
⑩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婚姻關系的變化而終止。
4.申請人必須是無扶養義務人、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的老年人、殘疾人和未成年人,各項條件缺壹不可。
註:此表壹式三份,經批準後村委會、鄉鎮、縣民政部門各壹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