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如何匿名舉報不交五險的公司?
1.妳可以收集公司規避勞動法的事實、法律依據和證據,以信件的形式郵寄給當地勞動部門的信訪或監察部門進行處理。
2.攜帶相關資料直接到勞動部門信訪部門填寫舉報,壹般勞動部門會為舉報人保密。
3.妳也可以打電話給當地勞動局,但不要說出妳的名字。
4.找到當地勞動局網上投訴的網址,提交信息進行匿名投訴。
5.直接撥打統壹12333進行投訴。
二、不繳納社保投訴材料
1,員工來訪登記表;員工本人投訴的,由員工本人填寫;員工通過電話、信函(信)或電子郵件投訴的,員工應根據內容填寫投訴書。
2.員工有效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
3.員工的勞動關系證明(如勞動合同、工作證、工卡、廠牌、工資表(單)、用工備案證明、處分證明、辭退通知或辭退證明/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等)。)
4.工資收入證明原件(如銀行蓋章確認的流水單、用人單位蓋章確認的工資單);
5、委托他人投訴的,提交委托書原件、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委托書應當由員工本人簽字,同時載明委托事項和權限。
第三,對不交社保的處罰
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查明欠繳事實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發出欠繳社會保險費通知書,責令用人單位在收到通知書後五個工作日內補繳,並告知逾期不繳納的,按照《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第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壹)未按照規定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二)申報後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三)因隱瞞、漏報職工人數、繳費基數等事項而少繳社會保險費的。
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未繳納或者補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查詢其在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存款賬戶;並可以向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申請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提供擔保並簽訂緩繳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根據法律規定,我們可以知道該公司規避勞動法的事實、法律依據和證據,可以收集後以信函方式郵寄給當地勞動部門的信訪或監察部門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