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簽名法》第13和14條內容如下:
第十三條電子簽名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視為可靠:
(壹)電子簽名制作數據用於電子簽名時,屬於電子簽名人的專有權利;
(2)簽名時,電子簽名制作數據僅由電子簽名人控制;
(3)簽名後對電子簽名的任何更改都可以被發現;
(4)簽名後對數據電文內容和形式的任何更改都能被發現。
當事人還可以選擇使用符合其約定的可靠條件的電子簽名。
第十四條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別是電子印章也是電子簽名的壹種形式,所以這裏說的電子簽名已經涵蓋了電子印章。
那麽哪裏可以做壹個可靠的電子簽名呢?
根據上述法律規定,“鎖定簽約主體真實身份,有效防止文件篡改,準確記錄簽署時間”的電子簽名,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電子簽名。
個人和普通企業想要做出可靠的電子簽名是不太可能的,而有資質的第三方電子簽名平臺會通過各種技術來保證電子簽名的法律效力。
最後,可靠的電子簽名在安全性和便捷性方面比手寫簽名有更大的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