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空白背書(Blank Indorsement)又稱“無記名背書”、“略式背書”、“不完全背書”。
不記載被背書人姓名或商號,僅由背書人在票據背面簽名的背書。
3.空白背書的轉讓和記名背書的轉讓不同。記名背書再作轉讓,其被背書人必須再作背書,不得用交付方式進行。
4.空白背書的轉讓,壹般需按下列方法進行:
(1)根據票據的交付而轉讓。
(2)再以空白背書轉讓。
(3)根據記名背書轉讓。 空白背書票據的持票人,可以記載被背書人的姓名,並由自己在票據上簽名後再作轉讓。
(4)在空白內記載自己為被背書人,並依空白背書或記名背書的方法而轉讓。
(5)在空白內記載他人為被背書人而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