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打開交管12123,點擊“更多”;
2、點擊“駕駛證電子版”;
3、輸入檔案編號,點擊“備案”即可開通電子駕駛證。
電子駕駛證將通過全國統壹的“交管12123”APP發放,推廣應用城市的駕駛人可以登錄“交管12123”APP,按照提示流程申領電子駕駛證。需要提示的是,申請人的駕駛證應當在有效期內,駕駛證存在扣留、暫扣、逾期未體檢、逾期未審驗、公告停止使用等情形的,將無法申領電子駕駛證。
電子駕駛證具有統壹性、實時性、安全性3個特點,為駕駛人提供申領、出示、使用的便利。電子駕駛證通過全國公安交管電子證照系統生成,動態顯示駕駛證狀態,可適用於執法管理、公***服務等多個場景,方便實時查詢、實時出示、實時核驗。電子駕駛證采用數字簽名防偽技術,真實唯壹、安全可靠。
電子駕駛證的使用方法:
1、對已在“交管12123”APP成功申領電子駕駛證,駕駛人可在手機上登錄“交管12123”APP,查詢、出示本人的電子駕駛證;
2、駕駛人可憑有效的電子駕駛證駕駛機動車,遇到民警執法檢查時,可以選擇出示紙質或者電子駕駛證;
3、駕駛人在辦理駕駛證審驗、換證、處理交通違法或者交通事故等業務時,可提交電子駕駛證辦理。
法律依據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七條 申請註冊登記的:
(壹)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購車發票等機動車來歷證明;
(三)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
(四)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
(五)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六)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在機動車註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不屬於經海關進口的機動車和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規定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二日內,確認機動車,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核發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