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長期心功能ⅲ級以上。左心室疾病中左心室射血分數≤50%。
2.惡性室性心動過速治療無效。
3、各種難以治愈的重度貧血,經治療後血紅蛋白長期在6 g/dl以下(含6 g/dl)。
4、全胃切除或全結腸切除或小腸切除3/4。
5、慢性重度肝功能損害。
6.不可逆的慢性腎衰竭。
7、各種代謝或內分泌疾病、結締組織疾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引起的心、腦、
8、腎、肺、肝等壹個以上主要器官嚴重並發癥,功能障礙失代償期。
9、各種惡性腫瘤(包括血液系統腫瘤)經綜合治療、放療、化療無效或術後復發。
10,慢性器質性精神障礙,經過兩年系統治療,仍有下列癥狀之壹,並嚴重影響職業。
擴展數據:
退休條件:
1,為公有制參保企業職工,連續工齡10年;
2.男性50歲以上,女性45歲以上;
3.經太原市勞動能力鑒定中心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具體審批程序:
1.員工向企業提交個人書面申請(員工本人簽字按手印);
2 .單位公示(不少於10天),出具《公示結果》;
3.企業到太原市養老管理服務中心(太原市建設南路22號社保大廈,原五壹商廈)辦理《企業特殊工種退休、病退及清欠報告》(病退計劃);
4.企業憑職工個人申請、退休計劃、職工檔案到養老保險處(桃園三鄉人社局三樓)開具勞動能力鑒定介紹信;
5.勞動者持勞動能力鑒定介紹信到勞動能力鑒定中心(桃園三巷29號)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6 .企業填寫《太原市企業職工提前退休審核表》;
7.企業應將職工個人申請、公示結果、退休計劃、勞動能力鑒定結果、太原市企業職工退休審核表及檔案提交養老保險辦公室審批。
百度百科-養病
太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企業職工辦理醫療退休基本審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