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藝術簽名 - 簽名章可以代替簽名嗎

簽名章可以代替簽名嗎

法律分析:簽名章壹般能代替簽字。簽字、蓋章等都是有效的簽名方式,如果合同的當事人沒有特別約定的,或依合同的性質、交易習慣等沒有特定強調或要求的,簽名章可以代替簽字。票據上的簽章,為簽名、蓋章或者簽名加蓋章。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據的單位在票據上的簽章,為該法人或者該單位的蓋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章。在票據上的簽名,應當為該當事人的本名。合同只蓋了公章沒有簽字的,該合同依然成立。簽字與蓋章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並不強制要求蓋章後還需要簽字,只要雙方當事人都在合同書上面選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中的任意壹種方式訂立合同,合同都是成立的。私人印章在法律的效力上是可以代替簽字的,不過在簽訂合同的時候相關的註意事項還是要明白的,希望大家可以明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壹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壹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