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的時候,按手印常常用於犯了罪畫押,或者收買房子時候的地契,如果按了妳的手印的話證明這個東西就是妳的,古時候的手印就是像我們現在時候的印章。古代的識別手印技術雖然不是高科技,但是在唐代的時候鑒定技術已經很成熟了,手印是古時候破案的重要證據。
到了宋朝,指紋技術得到進壹步發展。大宋提刑官宋慈,首次采用了指紋斷案。他寫的《洗冤錄》是世界上最早的法醫書,上面講述了破案采集指紋的案例。而西方國家,最早提出指紋學說的是英國醫生亨利福爾茲,1880年他才在英國《自然雜誌》發表了壹篇文章,裏面講述了指紋會在杯子上留下痕跡,它們可以用來證明罪犯的身份。
這是因為古人發現每個人自打娘胎壹來,指紋都是不壹樣的, 幾枚完整清晰的指紋 ,不需要特別的訓練,普通人只要稍微仔細對比,就能發現相同還是不相同,更不用說那些受過訓練的專業人員了。而現代指紋技術也只是提高識別的效率而已,並且不需要完整的指紋,只要有4-5個關鍵的識別點就能對比出來。
我們感到自豪的是,中國的指紋技術比西方國家早1000多年。古代中國人已經意識到每個人的指紋是不同的,可以作為個人身份識別的重要證據。此外,古代中國人大多是文盲,所以指紋法被用來代替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