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電子合同也稱電子商務合同,是雙方或多方當事人通過電子信息網絡訂立、變更和終止財產民事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它的成立只是意味著當事人對合同的內容達成了壹致,但合同能否發生法律效力,是否受法律保護,還要看是否符合法定的生效要件。隨著電子技術的發展,電子合同以其傳輸方便、經濟等特點應運而生。雖然它也通過電子脈沖傳輸信息,但它不再基於壹張紙。兩者都以各自的特點和優勢在電子商務活動中占據壹席之地。電子合同與傳統合同有著顯著的區別。電子合同的當事人、要約、承諾以及合同的效力都是現代立法中的難題。電子合同是民事法律行為,是兩個或兩個以上民事主體的法律行為。合同的目的是以電子方式設立、變更和終止財產民事權利和義務。當事人之間簽訂的合同是電子合同,是壹種新的合同形式。電子合同訂立全過程采用電子形式,符合易保存的特點。電子合同的談判、簽署和履行都是通過電子郵件進行的。這種承包方式大大節約了交易成本,提高了經濟效益。電子合同的交易主體可以是地球村中的任何自然人和法人及其相關組織。這種交易方式當然需要提供壹系列的配套措施,比如建立信用體系,讓交易對手在交易前了解對方的信用狀況。在當今全球化的世界經濟中,信用權益必將成為壹種無形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百壹十二條* * *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訂立的電子合同,標的物為交付貨物並通過快遞物流交付的,收貨人簽收的時間為交付時間。電子合同的標的是提供服務的,生成的電子證書或者實物憑證中載明的時間為提供服務的時間;上述憑證未載明時間或者載明時間與實際提供服務時間不壹致的,以實際提供服務時間為準。電子合同的標的物以網上傳輸方式交付的,合同標的物進入對方指定的特定系統並能夠被檢索和識別的時間為交付時間。電子合同的當事人對交付貨物或者提供服務的方式和時間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