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夫妻倆是合法夫妻,有結婚證,那麽,在變賣屬於夫妻***有或是夫妻任何壹方名下房產時候,都是需要夫妻倆持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住房房產證,契稅證,兩人戶籍所在地住房情況證明,壹起去房管辦理簽字手續,才可以賣掉住房給別人。如果要辦夫妻***同***有房產的,必須兩個人都來。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夫妻***同購置的房產,到底是***同***有,還是按份***有,需要在買賣合同中體現出來,進而在房產證上寫明,因此需要雙方到場簽字確認。但如果無法到場,也必須辦理公證收取委托手續,並將相關事宜交代清楚。這裏所說的準夫妻,是指即將結婚、但尚未領取結婚證的那部分人。夫妻婚姻存續期間,是從領取結婚證之日起算,因此在未領取結婚證的前提下***同買房,並不能當作***同財產。在這種情況下***同買房,如果是雙方***同出資,比例各半,則需在房產證上同時登記兩人的姓名。如果雙方出資比例不等,雖在房產證上也會登記兩人姓名,但必須說明各自所占比例大小。
買賣雙方提供的申請過戶資料進行審核的內容如下:
1、當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2、申請書填寫的內容與提供的材料是否壹致、無誤;
3、房地產的權屬是否清楚,有無權屬糾紛或他項權利不清的現象,是否屬於《房地產轉讓辦法》規定不得轉讓的範圍;
4、受讓人按規定是否可以受讓該房地產;
5、買賣的房地產是否已設定抵押權;
6、買賣已出租的房地產,承租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7、買賣***有的房地產,***有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8、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認為應該審核的其他內容。
綜上所述,通常情況下,夫妻雙方如果要賣房子的話,需要攜帶的證件就包括夫妻雙方的戶口本,結婚證以及房產證,在這個時候,是需要夫妻雙方簽字才可以賣給別人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同財產,歸夫妻***同所有:
(壹)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