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果單位只簽字不蓋章或者只蓋章不簽字,只要這個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履行職務行為,即代表單位簽字或者蓋章,而不是以個人名義為自己的事情訂立合同,那麽這個合同對單位是有效的。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壹百六十五條規定,授權委托書采用書面形式的,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權限和期限,並由被代理人簽名或者蓋章。
第四百九十條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當事人簽名、蓋章或者捺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字、蓋章或按指印之前,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時合同成立。
註:民法典於2021 1 1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