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簽名是壹種電子代碼。電子簽名由2005年電子簽名法頒布實施。電子簽名指凡是能在電子通訊中,起到證明當事人的身份、證明當事人對文件內容的認可的電子技術手段,都可被稱為電子簽名。電子簽名的用途在電子版的中秋賀卡、結婚請帖、建築合同上簽名等。電子簽名並非是書面簽名的數字圖像化。它其實是壹種電子代碼,利用它,收件人便能在網上輕松驗證發件人的身份和簽名。它還能驗證出文件的原文在傳輸過程中有無變動。如果有人想通過網絡把壹份重要文件發送給外地的人,收件人和發件人都需要首先向壹個許可證授權機構CA(GlobalSign)申請壹份電子許可證。這份加密的證書包括了申請者在網上的公***鑰匙即“公***電腦密碼”,用於文件驗證。電子簽名是現代認證技術的泛稱,美國《統壹電子交易法》規定,“電子簽名”泛指“與電子記錄相聯的或在邏輯上相聯的電子聲音、符號或程序,而該電子聲音、符號或程序是某人為簽署電子記錄的目的而簽訂或采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