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人們越來越重視合同,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調解民事關系。簽訂合同可以依法保護我們的合法權益。那麽,合同的格式妳掌握了嗎?以下是我整理的五份農村集體林地承包協議。歡迎咨詢,謝謝!
農村集體林地承包合同協議1為搞活林業經濟,提高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和政策,雙方經過平等自願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壹、合同雙方
甲方:
乙方:
二、承包事項
甲方將位於大堰塘面積約200畝的荒山承包給乙方制作濕地松(土地不轉讓,山上樹木歸甲方所有)。
三、造林要求
乙方必須按照林業部門的要求造林,行距23米,成活率85%以上,並負責林業部門的驗收。
四。雙方的責任
造林過程中發生的壹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甲方應在造林驗收合格後協助乙方向林業局返還造林保證金。
動詞 (verb的縮寫)其他事項
林業局驗收合格並返還造林保證金後,合同雙方不再有任何關系。如有其他事項,可另行協商補充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 _ _ _ _ _乙方(公章):_ _ _ _ _ _ _
法定代表人(簽字):_ _ _ _ _ _ _法定代表人(簽字):_ 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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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集體林地承包合同第二部分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商(以下簡稱乙方):
經全體代表及兩委決定公開招標承包,分坨村袁誌成以最高價中標,雙方協商約定以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1.合同期限:70年。即從年月日到年月日。
2.合同金額:合同費用為人民幣35000元整,租賃後壹次性付清。
三、四座山:
第壹片東至道道,南至刁山街,南至分水梁,北至道道。
第二塊是東至小道,西至康各莊和村責任田邊界,南至村責任田,北至公路。
4.乙方擁有承包山林場的經營權和使用權,並允許乙方依法開發利用林地資源。乙方對原有或新種植的樹木進行撫育或更新性采伐時,必須向林業主管部門申報辦理合法手續,並於當年或次年更新。
5.乙方對承包林地內的樹木享有所有權和使用權。合同期滿後,乙方依法建設的各類設施由乙方與北調村委會協商解決,原松林覆蓋範圍以外的其他樹種由乙方處理..合同期滿後,乙方繼續承包,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6.合同期內,乙方有權自主經營、繼承和轉讓,但必須到北調村委會辦理相關手續。
7.合同期內,如遇國家征收,乙方應無償移交使用過的地塊。
八、合同簽訂後,希望雙方共同遵守。如果壹方違約,它將賠償另壹方的壹切經濟損失。
九、本合同壹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鎮合同管理處壹份,林業局壹份,阜寧縣公證處壹份。
甲方(公章):_ _ _ _ _ _乙方(公章):_ _ _ _ _ _ _
法定代表人(簽字):_ _ _ _ _ _ _法定代表人(簽字):_ 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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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集體林地承包合同第三部分甲方:
乙方:
為發展林業生產,開發荒山荒地,甲方全體農民壹致同意將該組無所有權的有爭議的公山林地使用權承包給乙方造林開發。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責任,便於管理,經雙方協商壹致,簽訂本合同如下:
壹、合同範圍
甲方承包給乙方進行林業開發的四塊林地如下:東、西、南、北,面積約畝。綠化範圍見綠化規劃設計地形圖。
二、合同期限
乙方在上述範圍內的林地使用權合同期限為30年。即,(20__年—20__年65438+2月30日)
三。甲方的責任
1.甲方必須保證承包給乙方的林地所有權依法歸集團所有,在承包期內不會發生林地權屬糾紛,並按要求協助乙方完成相關林權流轉手續。
2.合同期內,乙方對承包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有完全的處置權,可以拍賣、出租、轉讓、繼承和抵押,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幹涉。
3.合同期滿後,乙方應將林地歸還甲方,甲方應在歸還林地的當年或次年及時組織人工更新造林,費用由甲方自理。
4.甲方及其農戶應協助乙方處理地方關系、森林管理和防火,不得在乙方新建幼林內飼養牲畜,毀壞乙方樹木,不得故意向乙方提出水、電、路、辦廠用工等不正當要求,索要不合理費用。
5.甲方及其農戶如需在乙方承包的林地內修路、開礦、挖石取土、建房、建墳,應事先征得組同意,自覺按有關規定辦理手續,並盡最大努力防止山火,不損壞乙方樹木。否則,有關受害者將負責全額賠償。
四。乙方的責任
1.乙方不得改變林地用途,必須在三年內完成承包林地的造林開發,所需全部造林和管理投入由乙方承擔..
2.前三年乙方必須組織專業隊伍每年撫育壹次小樹,並安排專人長期管護。
3.乙方新造林應以用材林為主,堅持適地適栽、合理密植的原則。新建的松樹應合理養護,並進行兩次間伐。間伐後每畝要留50棵14cm的松樹進行樹脂提取。根據間伐原則,現有杉木樹種留足了基礎。
4.除間伐木材外,進入采伐期後,乙方必須連年采伐利用樹木,公開招標拍賣,及時按比例與甲方分享利潤。
5.30年後,乙方應如期歸還甲方承包的林地(林地上的樹木除外)。
動詞 (verb的縮寫)有益原則
1.在合同範圍內,乙方應負責在造林前辦理砍伐和利用現有樹樁和雜木的手續。當乙方需要保留雲杉樹時,應根據甲乙雙方的比例分成三份..
2.采脂所得全部由乙方用於間種、間種,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分成三份或七份。
3.乙方成熟林需要清理時的銷售收入,扣除應交稅費和每畝1,000元的造林管護費用後,利潤按“甲方、乙方、乙方”的比例進行利益分成。
不及物動詞違約責任
雙方都應遵守本合同規定的條款。甲方或乙方違約的,除賠償對方直接經濟損失外,還將被處以65438+萬元的罰款。
七。其他事項
1.本合同自簽署之日起30年內有效。(20__年——20__年65438+2月30日)
2.本合同壹式六份,每份四頁,雙方各執壹份。_ _縣林業局、_ _鎮人民政府、_ _村委會、_ _縣司法局公證處各壹份存檔備查。
八。雙方簽字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團隊領導(簽名):
簽證單位:
石羊塘鎮政府(簽字)采訪人(簽字):
老虎巖村委會(簽字):申請人(簽字):
合同簽訂時間:
農村集體林地承包合同協議書第四條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商:(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快林業轉型發展,乙方與甲方就林地管理進行承包,經協商壹致,達成如下合同:
壹、承包林地的位置、名稱、界限和面積:
1.林地位置: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2.林地名稱: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3.四個方向的林地:東:_ _ _ _ _ _ _ _ _;南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西: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北方:_ _ _ _ _ _ _ _ _。
4.林地面積: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2.合同期限:_ _ _年(從_ _至_ _)。
三。合同費用及支付方式:合同費用為人民幣_ _ _ _ _ _ _ _ _ _(元整)。乙方應壹次性付款。
4.合同期內,甲方享有林地所有權,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地使用權允許繼承和轉讓。合同期內,如有開發或征用,林地征收費歸乙方所有,林地征收費歸甲方所有..
五、禁止在承包林地埋葬墳墓。
6.合同期滿之日,甲方終止乙方的林地使用權和森林、木材、竹子的所有權。
七。本合同生效後,雙方應共同遵守。否則,應賠償對方經濟損失,直至承擔法律責任。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如有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合同壹式四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村委會壹份,林業工作站壹份,簽字後生效。
村委會(簽字):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簽署日期:年月日
農村集體林地承包合同協議書第五條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商:(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開、誠實、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就林地承包經營達成如下條款,特此* * * *。
1.發包方將位於本溪滿族自治縣高關鎮村的承包林地依法承包給承包方,允許承包方在不破壞上層森林的情況下,利用林地發展林下適宜種植的中藥材、野菜等項目。
二、發包方林地具體位置及林類、亞類、面積、樹種概況:承包林地位置:村組、小地名:;林班/小班:樹種:面積(公頃):。四個方向:東、南、西、北。
三。合同期限:從20__年118年10月至20__年117年10月。
4.承包費:承包期內,承包方不以現金形式向發包方支付土地使用費,而是從承包森林經營項目產生的效益中提取20%作為承包費;承包方在承包林地內開發的林下經營項目,在承包期內不產生任何經營項目的,無需向發包方支付承包林地使用費。
五、林地承包不能有任何糾紛、爭議和債務。
不及物動詞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雇主享有的權利
1,有權制止承包方破壞承包的林地、林木等森林資源;
2.發包人不承擔承包人管理不善造成的損失;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雇主的義務
1.維護承包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承包經營合同;
2.尊重承包者的林業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依法幹預承包者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㈢承包商的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權,有權自主組織林地生產經營,並有權依照有關法律和合同進行處置;
2.在承包林地上開發的林下經濟作物所產生的經濟效益,除付給發包方的承包費外,全部歸承包方所有;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四)承包者承擔的義務
1,合理使用林地,不得非法改變林地用途,要依法經營;
2.不得擅自改變林地用途非法牟利。如遇國家征用、占用林地,必須服從需要,配合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但依法享有補償權;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七。違約責任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壹方違反本合同,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
(2)發包人未經承包人同意終止合同的,應賠償承包人的全部投資和收益損失,並支付總投資壹倍的違約金;
(3)承包方擅自改變林地用途的,發包方有權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恢復原貌,並視情節移交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 _ _ _ _ _乙方(公章):_ _ _ _ _ _ _
法定代表人(簽字):_ _ _ _ _ _ _法定代表人(簽字):_ 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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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集體林地承包合同第六條發包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以下簡稱甲方)承包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以下簡稱乙方)為加強林地管理,盤活集體資產,經群眾大會討論通過, 甲方決定承包經營_ _ _ _ _ _ _ _ _ _的森林
壹、合同範圍(詳見合同簽訂後辦理的《林權證》)。
二、合同期限合同期限為_ _ _ _ _ _年,即從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起。
三。_ _ _ _年合同金額及結算方式* * *為人民幣_ _ _ _ _萬元整,合同簽訂之日壹次性支付(或其他支付方式)。
4.承包期內,乙方對承包範圍內的樹木擁有所有權,對荒山荒坡擁有經營自主權。如有必要,乙方應辦理相關手續,否則,後果由乙方承擔。
動詞 (verb的縮寫)合同簽訂後,甲方負責協助乙方辦理林權證,辦理林權證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6.合同期內,乙方可在合同範圍內搭建臨時房屋,以方便管理。
七。其他事項: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八。違約責任合同自雙方簽字後即發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變更而變更,任何壹方無故違約,應向對方支付合同總額的_ _ _ _%作為違約金。
九、合同期滿後,甲方繼續發包的,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乙方在承包期內轉包林木,經發包方同意,乙方在承包期內意外死亡的,其合法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承。
X.本合同訂立於_ _ _ _ _ _ _ _ _ _ _年月日
甲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乙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7 .甲方(發包方)農村集體林地承包協議: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包商):
為促進經濟發展,發展集體公益事業,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林地承包合同:
1.甲方通過公開招標投標的方式,通過村民代表大會(經濟合作社)將林地出租給乙方。租賃林地位於_ _ _ _ _,面積為* * * _ _ _ _ _ _ _ _ _ _,乙方也將自願承包開發經營經濟林木。承包林地的邊界可以在雙方簽字確認的林權證和林業站紅線圖中找到。
二、合同期限:* * * * 30年,即: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年
三。合同金額和支付方式:
1.承包金額:每畝每年450元(含林地原有樹木),30年_ _ _ _ _ _ _ _ _ _元。
2.付款方式: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壹次性向甲方支付30年的租金。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合同期內,甲方應協助乙方做好合同範圍內的治安保衛工作和消防安全措施,發生火災誰負責。
2.甲方向乙方承包的林地(包括原有林木)權屬必須清晰,林地邊界清晰無爭議。承包林地、原始林木權屬、林地權屬發生爭議的,由甲方負責解決,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如上述糾紛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必須負責賠償乙方,不得中斷乙方的各項經營活動;
3.甲方應告知林地所在村的村民,不得在承包地內毀樹、砍柴、開荒種植、取沙取泥、埋新墳。村民如需在林地內新葬墳墓,需征得乙方同意;
4.甲方原有運輸道路應免費提供給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要在非甲方租賃的林地開辟新的運輸道路,甲方必須配合乙方做好涉及農民的思想工作,但涉及農民林地的補償費用由乙方承擔..
5.合同期內,如乙方因造林需要砍伐樹木或清山,甲方應協助乙方向林業部門辦理相關申報手續;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包期內,乙方對承包林地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生產費用和國家收費(工商、稅收)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2.承包期內,乙方對承包林地享有自主經營、使用、擁有、處分和收益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幹涉;
3.乙方如要保留承包地內原有的山墳,必須在距離墓地3米以外種植經濟樹木等經濟作物。
4.為合理的生產生活需要,乙方可在承包林地內建設各種生產生活設施,但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同時,合同到期時,上述建築物歸甲方所有..
5.在合同期內,如因國家政策或國家發生變化,承包林地被征用,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辦理林地的各項手續,以便盡快獲得補償。土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青苗及地上設施補償費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壓乙方應得的補償。
6.在合同期內,如在承包林地內發現礦產資源,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開采。確需開采的,雙方必須協商壹致,並按照國家法律和政策辦理開采手續。
七、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違約,任何壹方違約造成的壹切經濟損失均由雙方承擔賠償。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根據雙方的過錯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8.合同期內,乙方有權將承包林地轉租、轉包或轉讓。如果分包或轉租,應通知甲方。如需轉讓,須經甲方同意後方可轉讓,並到公證處辦理過戶手續。
九、合同期滿後,如乙方種植的樹木或經濟作物尚未全部處理完畢,甲方允許乙方將處理時間延長壹年,延長期的合同款仍按原租金不變。如果乙方未能在約定的延長期內完成處理,林地上的所有殘留物歸甲方所有..
十、合同期滿後,如甲方繼續承包,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XI。本合同條款在履行過程中如需變更,雙方應協商壹致,並報公證處備案。
1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均應遵守,不得違反。如有違反,違約方應對另壹方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承擔責任,並按相關法律規定的最高違約金賠償履約方。本合同壹式三份,雙方各執壹份,縣公證處各壹份,用於法律監督。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