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參閱有關婚姻登記的事宜:
提交結婚登記的文件
1.本人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2.我沒有配偶。
3.雙方應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照片可當場拍攝)。
婚姻登記的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應持所需證件向區、縣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雙方各填寫壹份申請婚姻登記聲明書。
3.雙方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在申請婚姻登記聲明中的“聲明人”壹欄親自簽名或按手印。
4.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雙方提交的文件和陳述進行審查,符合婚姻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
婚姻登記時限和收費標準
1.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的,當場登記,發給結婚證。
2.費用:每個國內婚姻登記9元加上其他相關費用。
註意:
當事人無法出具戶口簿的,婚姻登記機關可以憑公安部門或者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戶籍證明辦理婚姻登記;當事人屬於集體戶籍的,婚姻登記機關可以憑集體戶口簿上本人的戶籍卡或者加蓋單位印章的戶口簿復印件辦理結婚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