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辦理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物權法》
《中華人民***和國土地管理辦法》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不動產登記操作規範(試行)》
二、辦理程序:申請—受理—審核—登簿—發證
三、辦理時限:15 個工作日
四、收費:
收費種類:登記費
收費依據:湘發改價費[2017]264 號收費對象:抵押權人
收費標準:住房 80 元/件;非住房 550 元/件,註銷登記免收登記費
五、辦理業務所需資料:
(壹)首次登記
(1) 長沙市不動產登記申請書;
(2) 申請人身份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如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交營業執照,或者組織機構代碼證等身份證明;自然人提交身份證等身份證明。申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還應收取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的身份證明;
(3) 需役地和供役地的不動產權屬證書;
(4) 地役權合同;
(5) 地役權設立後,辦理首次登記前發生變更、轉移的,還應提交相關材料;
(6) 其他材料。
(二)變更登記
(1) 長沙市不動產登記申請書;
(2) 申請人身份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如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交營業執照,或者組織機構代碼證等身份證明;自然人提交身份證等身份證明。申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還應收取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的身份證明;
(3) 不動產登記證明;
(4) 地役權變更的材料,包括:
※ 權利人姓名或者名稱、身份證明類型或者身份證明號碼發生變化的,提交能夠證實其身份變更的材料;
※ 需役地或者供役地的面積發生變化的,提交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或其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以及變更後的權籍調查表、宗地圖和宗地界址坐標等有關不動產權籍調查成果;
※ ***有性質變更的,提交***有性質變更協議;
※ 地役權內容發生變化的,提交地役權內容變更的協議;
(5) 其他材料。
(三)轉移登記
申請地役權轉移登記與不動產轉移登記合並辦理:
(1) 長沙市不動產登記申請書;
(2) 申請人身份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如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交營業執照,或者組織機構代碼證等身份證明;自然人提交身份證等身份證明。申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還應收取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的身份證明;
(3) 不動產登記證明;
(4) 地役權轉移合同;
(5) 其他材料。
(四)註銷登記
(1) 長沙市不動產登記申請書;
(2) 申請人身份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如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交營業執照,或者組織機構代碼證等身份證明;自然人提交身份證等身份證明。申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還應收取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的身份證明;
(3) 不動產登記證明;
(4) 地役權消滅的材料,包括:
※ 地役權期限屆滿的,提交地役權期限屆滿的材料;
※ 供役地、需役地歸於同壹人的,提交供役地、需役地歸於同壹人的材料;
※ 供役地或者需役地滅失的,提交供役地或者需役地滅失的材料;
※ 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效法律文書等導致地役權消滅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生效法律文書等材料;
※ 依法解除地役權合同的,提交當事人解除地役權合同的協議。
(5) 其他材料。
六、註意事項
(壹)提交的資料應為原件。不能留存原件的,
申請人應出示原件,並提交與原件壹致的復印件,復印件上需要加蓋單位公章或簽名;不能出示原件比對的,申請人應提供出具該材料的機構或法定存檔機構確認、公證機構公證或認證復印件與原件壹致的證明。
(二)領證時,權利人或其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證及受理憑證辦理領證手續。
(三)申請人提供虛假材料導致登記錯誤的,由申 請人承擔法律責任。
來自長沙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