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團聚移民材料有申請表、身份證明材料、與加拿大的擔保人的證明信、無犯罪記錄、體檢報告、照片及不隨著移民投資家庭主要成員的證明等。
有關各種材料具體要求如下所示:1.報表:
(1)IMM1344B表(貸款擔保協約)-擔保人結束後由主申請人簽名;
(2)IMM0008(申請表格)表-主申請人填好;
(3)SCHEDULE1(附註1)-主申請辦理及18周歲以上家庭主要成員填好;
(4)IMM5490表(配偶問卷調查)-主申請人填好;
(5)IMM5406表(家中附加信息)-主申請辦理及18周歲以上家庭主要成員填好;
(6)IMM5476表(代理授權書)-主申請人填好。
2.照片:
(1)提供主申請人及子女的正臉、免冠照、最近照片,每個人5張(黑白彩色都可),不必訂在任何時候,裝到壹個信封裏(無論是否隨著申請辦理都需要提供);
(2)規定環境為白色;
(3)反面用英語標明姓名及出世日期;
(4)規格型號:45MM*35MM;
3.與加拿大的擔保人的證明信:
(1)假如是被配偶貸款擔保,須提供妳和擔保人聯系的證明文件,如婚宴照片、外出旅遊照片、彼此往來的信件(包含帶郵戳的信封袋)、能表明彼此關聯的電話單、網絡聊天信息等;
(2)提供的照片不可能是訂裝下去或放到相冊、眼鏡框架或其他小盒子中。不必提供視頻、碟片、電子賀卡或其他類似方式的原材料;
(3)擔保人來采訪完的證明文件,如飛機票底單、機票、護照簽證及含有出入境記錄頁復印件等。
4.身份證明材料:
(1)主申請人及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公正;
(2)結婚證明/公正;
(3)子女的收留、監護證明/公正;
(4)主申請人及子女的個人護照簽證表明個人信息網站的影印件;
(5)全家人戶口的公證件;
(6)16周歲以上申請人須提供婚姻情況公正(已經結婚、單身等);
(7)22周歲以上子女需提供22歲後到如今的入學證明及成績表,由學校開證明信,註明每日是多少學時及每星期上兩天課,提供高考分數,並提供22歲之後還需爸爸媽媽經濟發展支助的相關證明/公正。
按移民局對於家庭團聚移民擔保人收入規定區劃:第壹類是貸款擔保配偶以及未滿十八歲子女:
很多人認為申請辦理配偶壹定能批準,其實不是。由於像這種案件,申請人必須要向移民官提供充足相關證據來驗證夫妻關系的真實有效,並不是壹紙結婚證便充足。壹旦被移民官覺得婚姻維持僅僅是為了配偶便捷於簽證辦理,那樣毫無疑問會被拒簽。
第二類是家庭團聚,能夠貸款擔保爸爸媽媽、(外)爺爺奶奶:
對此類申請辦理最重要的依據是擔保人前12個月的個人收入證明。依照不同的家庭人口數量(包含早就在加拿大城市人口及其擬訂來加拿大城市人口),中國公民與移民部早已要求好啦最低生活費用。擔保人之前12個月收入務必相當於或超過要求費用即可批準。
留意:
不論是以隨身親屬真實身份和主申請人壹同申請辦理,還是要以家庭團聚的形式做為親屬移加對家屬的真實身份也有明確的定義。如已離異,擔保人對未滿十八歲子女必須要有撫養權。即便原配偶對申請的子女有明確的責任,已離婚配偶也無法做為家屬赴加。子女該是22周歲以下,且單身。假如子女超出22歲,則需壹直在全日念書,在經濟上依賴父母;其念書終斷期內總計不可超過壹年。或者身患精神實質或肉身殘廢,日常生活不可以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