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字,又稱字,舊時人在本名以外所起的表示德行或本名的意義的名字。父母或師長為自己取的與本名意義相關的別名。
表字是指在本名以外所起的表示德行或本名的意義的名字。古代男子20歲女子十五歲,不便直呼其名。故另取壹與本名涵義相關的別名,稱之為字,以表其德。凡人相敬而呼,必稱其表德之字。後稱字為表字。
古代男子成人,不便直呼其名。故另取壹與本名涵義相關的別名,稱之為字,以表其德。凡人相敬而呼,必稱其表德之字。
擴展資料:
起源
起源於商朝,盛行於周朝,後來形成了壹種制度。直到近代仍然被許多知識界和文化界的人使用,如胡適字適之,孫文字載之,毛澤東字潤之。
現代除了知識界和文化界的大家仍然使用外,普通老百姓很少人使用了,但中國人口現有十三億,同名同姓發生率過高,文化界現有意恢復表字制度,有些喜愛歷史學的人擁有表字,比如李浩然字子檀,周啟星字承啟,張策字竹朿。
根據《禮記·檀弓》上的說法,在人成年後,需要受到社會的尊重,同輩人直呼其名顯得不恭,於是需要為自己取壹個字,用來在社會上與別人交往時使用,以示相互尊重。因此,古人在成年以後,名字只供長輩和自己稱呼,自稱其名表示謙遜,而字才是用來供社會上的人來稱呼的。
北齊的顏之推認為,人名是區別彼此,字則是體現壹個人的德行的。大部分人的名與字在意義上都是有關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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