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企業簽訂的合同是依法成立的,即使公章重疊,也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公章和私章的區別:
1,不同的代表身份
公章是指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使用的印章。個人印章只作為個人身份的標誌;
2.雕刻程序是不同的。
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其內設機構的公章,憑單位出具的證明或介紹信,到單位所在地經公安機關治安管理部門批準或指定的刻制廠或刻制店刻制。個人印章不需要公安審批;
3、不同系統的使用
任何單位公章的使用都必須嚴格遵守領導審批制度,即單位公章的每次使用都必須經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負責人批準,具體管理人員不得擅自使用單位公章。個人印章代表個人,不需要審批。
綜上所述,如果兩個公章有法律上的利益,即使重疊,也不影響雙方的利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90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自各方簽字、蓋章或者按手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字、蓋章或按指印之前,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時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如果當事人沒有以書面形式這樣做,但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則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