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藝術簽名 - 衛生監督部門檢驗食物流程 以及如何對商販進行調查取證,要詳細的 急!!!!!!!!

衛生監督部門檢驗食物流程 以及如何對商販進行調查取證,要詳細的 急!!!!!!!!

衛生監督檢查程序

現場檢查準備

·熟悉被檢查人的有關情況和現場檢查的有關內容;

·備好現場監督檢查所需的檢驗、測試、采樣及取證工具;

·備好現場監督檢查所需的文書。

現場檢查職權

·聽取被檢查人根據監督檢查內容所作的介紹;

·查閱被檢查人的有關制度、檢驗記錄、技術資料、產品配方和必需的財務帳目及其他書面文件;

·衛生專業技術手段進行實地檢查、勘驗、采樣和檢測;

·根據需要對有關人員進行了解情況。

現場檢查內容

詳見各有關單節現場檢查要求。

(1) 監督員在進行現場監督檢查時應不少於2人,穿戴制服,進行檢查前應出示監督員證,並說明檢查來意及依據,告知被檢查人所享有的權利和義務。

(2) 現場檢查須進入潔凈區域時,應穿戴潔凈衣帽、口罩及壹次性手套,並遵守被檢查人的衛生、安全規定。

(3) 現場檢查應當場制作《現場檢查筆錄》,由被檢查人核對無誤後,監督員和被檢查人應當在筆錄上簽名。

(4) 檢查時,監督員可對當事人或有關證人進行詢問,並當場制作《詢問筆錄》,由被詢問人核對無誤後,監督員和被詢問人應當在筆錄上簽名。

(5) 檢查人或被詢問人對筆錄內容有異議時,可在筆錄上說明理由並簽名,監督員應在其後簽名。

(6) 被檢查人或被詢問人拒絕簽名的,由2名以上監督員在筆錄上簽名並註明被檢查人拒絕簽名情況,並可請在場的其他人員簽名作證。

(7) 監督員進行現場采樣或檢測的,應當制作采樣記錄和檢測記錄或在現場筆錄上記錄檢測結果,並由當事人書面確認。

(8) 現場檢查所取證物盡可能是原件、原物,調查取證原件、原物確有困難的,可由提交證據的單位或個人在復制品、照片等物件上簽章,並註明"與原件(物)相同"字樣或文字說明。

(9) 在證據可能失滅或以後難以取得時,經衛生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後,可先行登記保存,並出具由衛生行政機關負責人簽發?quot;證據保存通知書"。衛生監督機構應當在七日內對所保存的證據作出處理決定。

行政強制措施程序

行政強制措施種類:

(1) 責令改正

(2) 強制洗消處理

(3) 對甲類傳染病病人和病源攜帶者,乙類傳染病的艾滋病病人,炭疽中的肺炭疽病人,由公安部門協助治療單位采取強制隔離治療措施

(4) 對疑似甲類傳染病病人,強制醫學觀察

(5) 責令公告收回

(6) 封存、查封

(7) 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強制措施

實施行政強制措施的要求

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時,必須已取得確鑿的證據;

應按規定向被檢查人出具強制措施的書面通知,並送達到執行人;

書面通知中必須載明實施強制措施的理由和依據、所采取的措施及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按規定需報上級衛生行政部門或同級人民政府批準的,必須經批準後方能實施,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權只能由公安機關行使;

衛生監督機構實施強制措施後,應在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期限內,作出解除強制措施或進壹步處理的決定。

預防性衛生監督工作程序

壹、食品企業預防性衛生監督工作程序

(壹)接收登記

預防性衛生監督科接到證照管理科受理移交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新、改、擴建設項目衛生審查申請書及有關申報材料後,對材料齊全完整的及時接收登記。

(二)選址和設計的衛生審查

1.申報材料由科長或副科長接收後在1個工作日內交付科室分管監督人員,必要時報主管所長審閱後再交付。承辦人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現場勘察、選址和設計的衛生審查,提出審查意見。

2.工程選址和設計衛生審查結束後的3個工作日內,對符合衛生要求,可以施工的,審查人員填寫《建設項目設計衛生審查認可書》,經科、所領導審核同意,將申請書和有關申報材料送交證照管理科,由證照管理科上報省衛生廳審批蓋章。對選擇和設計衛生審查不符合要求的,審查人員填?quot;衛生監督意見書",交付申請單位,待修改完善後重新進行審查。

3.證照管理科將省衛生廳審批後的《建設項目設計衛生審查認可書》及時交給預防性衛生監督科,由其通知、交付申請單位。

(三)竣工衛生驗收

1.接到建設項目單位書面工程竣工衛生驗收申請5個工作日內,分管監督人員依照工程選址和設計衛生審批意見,進行工程竣工衛生驗收。

2.工程竣工衛生驗收後的3個工作日內,符合衛生要求的,監督人員填寫《建設項目竣工衛生驗收認可書》,經科、所領導審核同意,送交證照管理科,由證照管理科上報省衛生廳審批蓋章。不符合衛生要求的,監督人員填?quot;衛生監督意見書",待申請單位改進後,重新申請驗收。

3.證照管理科將省衛生廳審批後的《建設項目竣工衛生驗收認可書》及時交給預防性衛生監督科,由其通知、交付申請單位。

二、放射衛生預防性監督工作程序

(壹)接收登記

預防性衛生監督科接到證照管理科受理移交的申請單位新、改、擴建的放射工作場所和放射防護設施工程項目申請及有關申報材料後,對材料齊全完整的接收登記。

(二)申報材料由科長或副科長接收後在1個工作日內交付科室分管監督人員,並通報放射衛生監督科匯審,必要時報主管所長審閱後再交付。由於不同放射工作場所、不同射線種、不同應用方式,其預防性監督和審查內容也不盡壹致,按下列相關程序執行。

(三)可行性論證審查評價

根據省衛生廳或相關部門安排,匯審人員對放射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論證相關材料進行審查評價,按規定時間完成。

(四)選址的衛生審查

接到申請單位《建設項目衛生審查申請書》及相關材料5個工作日內匯審人員對建設項目選址審查和現場考察,提出審查意見。對選址符合衛生要求的放射項目,在3個工作日內經審核並報省衛生廳批準,發給《建設項目衛生審查認可書》(選址階段)。對選址不符合衛生要求的,填發"衛生監督意見書"。

(五)設計衛生審查

選址衛生審查結束後或接收到申請單位《建設項目衛生審查申請書》(設計建造階段)及有關材料10個工作日內,匯審人員進行設計衛生審查,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衛生要求的,在3個工作日內經匯審科室科長、主管所長審核同意,並報省衛生廳批準,發給《建設項目衛生審查認可書》(設計階段)。不符合衛生要求的,填發"衛生監督意見書"。

(六)施工中監督

對已批準建設的射線裝置及放射性同位素工程項目,必要時匯審監督人員隨工程進程赴現場1-2次,對放射防護設施的施工安裝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七)竣工衛生驗收審查

接到建設項目單位竣工衛生驗收申請後,匯審監督人員在5個工作日內赴現場進行竣工衛生驗收審查,根據不同的放射工程項目采取對放射防護設施進行逐項檢查試驗、監測及放射衛生防護評價等。對基本達到衛生要求的,經匯審科室、主管所領導審核同意,並報省衛生廳批準,發給《建設項目竣工衛生驗收認可書》。對不符合衛生要求的,填發"衛生監督意見發"。依據有關法規,應與有關部門***同審查驗收的建設項目,按省衛生廳要求執行。

三、學校預防性衛生監督工作程序

(壹)接收登記

預防性衛生監督科接到證照管理科受理移交的學校新、改、擴建設項目衛生審查申請書及有關申報材料後,對材料齊全完整的及時接收登記。

(二)選址和設計的衛生審查

1.申報材料由科長或副科長接收後在1個工作日內,交付科室分管監督人員,必要時主管所長審閱後再交付。承辦人在10個工作日內進行選址和設計的衛生審查,對學校工程選址進行現場勘察,提出審查意見。

2.工程選址和設計衛生審查結束後的3個工作日內,對符合衛生要求,可以施工的,審查人員填寫《建設項目設計衛生審查認可書》,經科、所領導審核同意,將申請書和有關申報材料送交證照管理科並上報省衛生廳審批蓋章。對不符合衛生要求的,審查人員填?quot;衛生監督意見書",交付申請單位,待修改完善後重新進行審查。

3.證照管理科將省衛生廳審批後的《建設項目設計衛生審查認可書》及時交給預防性衛生監督科,由其通知、交付申請單位。

(三)竣工衛生驗收

1、接到建設項目單位書面工程竣工衛生驗收申請後5個工作日內,分管監督人員依照工程選址和設計衛生審批意見,進行工程竣工衛生驗收,並組織實施現場衛生監測評價。

2、工程竣工衛生驗收後的3個工作日內,監督人員寫出衛生評價報告,對符合衛生要求的填寫《建設項目竣工衛生驗收認可書》,經科、所領導審核同意,移交證照管理科並上報省衛生廳審批蓋章。對不符合衛生要求的,監督人員填?quot;衛生監督意見書",待申請單位改進後,重新申請驗收。

3、證照管理科將省衛生廳審批後的《建設項目竣工衛生驗收認可書》及時通知並交給申請單位。

四、化妝品企業預防性衛生監督工作程序

(壹)接收登記

預防性衛生監督科接到證照管理科受理移交的化妝品企業新、改、擴建項目衛生審查申請書及有關申報材料後,對材料齊全完整的及時接收登記。

(二)選址和設計的衛生審查

1.申報材料由科長或副科長接收後在1個工作日內交付科室分管監督人員,必要時報主管所長審閱後再交付。承辦人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選址和設計的衛生審查,提出審查意見,並對工程選址進行現場勘察。

2.工程選址和設計衛生審查結束後的3個工作日內,對符合衛生要求的,審查人員填寫《建設項目設計衛生審查認可書》,經科、所領導審核同意,將申請書和有關申報材料交證照管理科並上報省衛生廳審批蓋章。對不符合衛生要求的,審查人員填寫"衛生監督意見書", 交付申請單位,待修改完善後重新進行審查。

3.證照管理科將省衛生廳審批後的《建設項目設計衛生審查認可書》及時交給預防性衛生監督科,由其通知、交付申請單位。

(三)竣工衛生驗收

1.接到建設項目單位書面工程竣工衛生驗收申請後5個工作日內,分管監督人員依照工程選址和設計衛生審批意見,進行工程竣工衛生驗收,同時實施現場衛生監測評價。

2.工程竣工衛生驗收後的3個工作日內,監督人員寫出衛生監測評價報告,對符合衛生要求的填寫《建設項目竣工衛生驗收認可書》,經科、所領導審核同意,送交證照管理科,由證照管理科上報省衛生廳審批蓋章。對工程驗收不符合衛生要求的,監督人員填?quot;衛生監督意見書",待申請單位改進後,重新申請驗收。

3.證照管理科將省衛生廳審批後的《建設項目竣工衛生驗收認可書》及時交給預防性衛生監督科,由其通知、交付申請單位。

五、公***場所預防性衛生監督工作程序

(壹)接收登記

預防性衛生監督科接到證照管理科受理移交的公***場所經營單位新、改、擴建設項目衛生審查申請書及有關申報材料後,對材料齊全完整的及時接收登記。

(二)選址和設計的衛生審查

1.申報材料由科長或副科長接收後在1個工作日內,交付科室分管監督人員,必要時報主管所長審閱後再交付。承辦人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選址和設計的衛生審查,並對工程選址進行現場勘察,提出審查意見。

2.工程選址和設計衛生審查結束後的3個工作日內,對符合衛生要求的,審查人員填寫《建設項目設計衛生審查認可書》,經科、所領導審核同意,批準後加蓋省衛生監督所公章。對工程選址和設計衛生審查不符合衛生要求的,審查人員填寫"衛生監督意見書",交付申請單位,待修改完善後重新進行審查。

3.預防性衛生監督科將審批後加蓋省衛生監督所公章的《建設項目設計衛生審查認可書》及時通知、交付申請單位。

(三)竣工衛生驗收

1.接到建設項目單位書面工程竣工衛生驗收申請5個工作日內,分管監督人員依照工程選址和設計衛生審批意見,進行工程竣工衛生驗收,同時組織實施現場衛生監測評價。

2.工程竣工衛生驗收後的3個工作日內,監督人員寫出衛生監測評價報告,對符合衛生要求的填寫《建設項目竣工衛生驗收認可書》,經科、所領導審核同意,批準後加蓋省衛生監督所公章。對不符合衛生要求的,監督人員填寫"衛生監督意見書",待申請單位改進後,重新申請驗收。

3.預防性衛生監督科將審批後加蓋省衛生監督所公章證的《建設項目竣工衛生驗收認可書》及時通知、交付申請單位,並將全部申報材料返回證照管理科存檔。

六、勞動衛生預防性監督工作程序

(壹)接收登記

預防性衛生監督科接到證照管理科受理移交的新、改、擴、續建設項目衛生審查通知或申請及有關材料後,予以接收登記。

(二)設計審查

申請及有關材料由科長或副科長接收後在1個工作日內,交付科室分管監督員,必要時報主管所長審閱後再交付。監督員在通知規定的時間內,認真審閱項目文件材料,查閱有關資料,形成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壹式九份,交建設項目申請單位六份,報省衛生廳壹份,科室留存兩份。

(三)會審

監督人員按時參加政府有關部門組織的審查會議,提交審查意見,壹周內簽發《建設項目設計衛生審查認可書》,經科、所領導審核同意,將申請書和有關申報材料送交證照管理科並上報省衛生廳審批蓋章。對不符合衛生要求的下發《衛生監督意見書》,待改進完善符合衛生要求後,簽發《建設項目設計衛生審查認可書》。證照管理科將省衛生廳審批後的《建設項目設計衛生審查認可書》及時交給預防性衛生監督科,由其通知、交付申請單位。

(四)鑒定評價

接到建設項目申請單位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申請後,監督人員深入現場檢查,在15個工作日內擬定評價方案,經審核並上報省衛生廳審批同意後,在15個工作日內(大型建設項目根據實際需要)進行實際測試及鑒定評價工作,完成並交付建設單位《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書》。

(五)竣工驗收

1.接到建設單位竣工驗收申請後,監督員按規定對建設項目進行竣工衛生驗收。對符合衛生要求的簽發《建設項目竣工衛生驗收認可書》,經科、所領導審核同意,送交證照管理科並上報省衛生廳審批蓋章。對不符合衛生要求的,監督人員填寫"衛生監督意見書",待申請單位改進後,重新申請驗收。

2.證照管理科將省衛生廳審批後的《建設項目竣工衛生驗收認可書》及時交給預防性衛生監督科,由其通知、交付申請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