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也叫借記卡,是商業銀行或信用卡公司向符合條件的消費者發放的信用憑證。它是壹種卡片,正面印有姓名、有效期、號碼和持卡人姓名,背面有磁條和簽名條。持有信用卡的消費者可以到專門的商業服務部門購物或消費,然後銀行與商戶和持卡人進行結算,持卡人可以在規定的限額內透支。
我國相關法律(《NPC人大常委會關於信用卡的規定的解釋》)規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業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發行的具有消費支付、信用貸款、轉賬結算、現金存取款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電子支付卡。2017 12 1《公共服務領域英語翻譯與寫作規範》正式實施,規定信用卡的英文名稱為Credit Card。
信用卡消費是非現金交易支付方式,消費時無需支付現金,賬單日還款。
信用卡分為信用卡和準信用卡。信用卡是指持卡人有壹定信用額度,可以先消費後還款的信用卡。準貸記卡是指持卡人按規定存入壹定數額的備用金,當備用金賬戶余額不足支付時,可在規定的信用額度內透支的準貸記卡。信用卡壹般指信用卡。
自2021 1 1之日起,信用卡透支利率由發卡機構和持卡人自主協商確定,取消信用卡透支利率的上下限管理(原上限為日利率的0.7倍,下限為日利率的0.7倍)。
2021年5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頒布實施《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銀行卡民事糾紛案件若幹問題的規定》。
主要特點:
①信用卡是當今發展最快的金融服務之壹,是在壹定範圍內可以替代傳統現金流通的電子貨幣;
②信用卡兼具支付和信用功能。持卡人可以用它來購買商品或享受服務,也可以用信用卡從發卡機構獲得壹定的貸款;
信用卡是集金融業務和計算機技術於壹體的高科技產品。
4信用卡可以減少現金和貨幣的使用;
⑤信用卡可以提供結算服務,方便購物消費,增強安全感;
⑥信用卡可以簡化收款手續,節省社會勞動力;
⑦信用卡可以促進商品銷售,刺激社會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