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早看完的是《血字研究》。我腦海中印象最深的不是朋友們講的邏輯推理,而是柯南道爾筆下美國西部粗獷的風格,讓我內心向往。在讀完《四的標誌》、《四個難懂的符號》和《壹個神秘的契約》之後,柯南·道爾講故事的技巧在這裏得到了進壹步的體現。《巴斯克維爾的獵犬》教會了我什麽是詭異和怪異,而這壹條在《福爾摩斯全集》中排名第壹。《恐怖谷》是我最喜歡的四部中篇小說。故事的後半部分,陰謀、愛情、背叛、謀殺融為壹體,交織在壹起,壹股潛伏在恐怖谷下的暗流在愛德華的敘述中爆發,年輕人的心情在小說中找到了最好的表達。直到現在,我還記得愛德華坦白時我的驚訝和欣慰。
五十六篇短篇小說使夏洛克·福爾摩斯成為偵探史上的第壹位偵探。在我看來,《波西米亞醜聞》、《紅頭會》、《五個橘核》、《斑點絲帶案》、《三桅帆船格洛麗亞·斯科特》、《馬斯格雷夫儀式》、《舞女》、《六尊拿破侖半身像》和《三個大學生》都是其中的佼佼者。《紅發俱樂部》是柯南·道爾最令人滿意的短篇小說。其小說立意滲透著作家獨特的幽默感,風格瀟灑從容。這的確是壹部不朽的傑作。波希米亞醜聞讓我們知道夏洛克·福爾摩斯並沒有勝利。不要小看這壹集,這是讓夏洛克·福爾摩斯在讀者眼中顯得真實可信的重要因素。《五顆橘色的石頭》呈現了壹個不可思議的謎題,謎團本身的詭異掩蓋了結局的不足。《斑點帶子案》作為壹部短小的密室推理,不僅有壹個合格的答案,而且情節曲折,懸念豐富。《格洛麗亞·斯科特》的三足鼎立,在短短的篇幅裏融合了歷史故事和推理情節,頗有“血字研究”的遺風。《舞者》模仿埃德加·愛倫·坡的《聖甲蟲》,屬於密碼推理,但敘事技巧和閱讀趣味超越前輩。《馬斯格雷夫的儀式》是壹部深受年輕讀者喜愛的尋寶題材作品,其中註入了作家強烈的情感因素,對女性形象的刻畫令人難忘。六尊拿破侖半身像中的夏洛克·福爾摩斯終於展現了他凡人的壹面,他向由衷欽佩他的雷斯垂德和華生鞠躬,以回報他們的掌聲。這壹幕讓我久久難忘。《三個大學生》純粹,沒有多余的情節修改,是三選壹,筆法老練。雖然是個小題材,但還是能牢牢吸引住讀者的眼球。這些有聲有色的故事讓我知道了什麽是閱讀興趣,讓我知道了偵探小說的主旨和玄機,知道了不是所有的書都像教科書壹樣惡心和枯燥。
人是逐漸長大的,好幾年斷斷續續重讀幾遍全集。我驚訝地發現,我總是喜新厭舊,但我還是壹如既往地喜歡這本書。它也許沒有克裏斯蒂小說中的奇幻,沒有奎因小說中的含蓄,沒有錢德勒小說中的浪漫內斂,但它似乎有著超越壹切眾生的獨特魅力。這種魅力似乎令人費解:壹部描寫虛構人物的類型小說怎麽能吸引全世界幾代讀者的註意;世界各地的福爾摩斯研究會如何風起雲湧?英國這個嚴肅古板的國家,怎麽會發行紀念郵票來悼念小說中人物的死亡?怎麽能讓人壹直看著常欣就相信小說只是壹本記錄真實人物言行的傳記呢?我始終認為,這種魅力並沒有體現在推理小說的傳統趣味上,比如案件的曲折、推理的嚴謹、謎題的難度等。,而是玄機。
簡單來說,夏洛克·福爾摩斯的案子最吸引人的地方就在於它的類型化形式,以及作家突破類型的努力。打字是讓讀者熟悉和喜歡文字的重要壹招。當我們翻開《福爾摩斯全集》時,會發現所有的作品都有壹個相似的開頭:陰沈的倫敦天空,貝克街221號B座溫暖的墻火,偵探在說著什麽,總是沈浸在驚訝和贊嘆中的華生坐在他旁邊。這時,壹位不速之客闖進了房間,開始講述他的煩惱...柯南·道爾就是基於這樣壹種看似普通的敘事模式,用不同的短篇故事構建了六十部長篇小說。依靠熟悉的情境,既能讓讀者以最快的速度投入到作品中,又能給讀者營造安全感。這種安全感依賴於作者和讀者之間的默契,這是我們迅速接受並融入作品的關鍵。柯南道爾的成功首先是基於遊戲規則。當然,柯南道爾也不是壹個盲目遵守遊戲規則的作家。《夏洛克·福爾摩斯歷險記》的精彩之處在於柯南·道爾試圖打破類型學的局限,使福爾摩斯具有壹種持久的“暗示”魅力。事實上,當我回憶起小時候閱讀《福爾摩斯》的經歷時,首先浮現在我腦海中的並不是壹個個精彩的案件,而是壹個個鮮活的場景:壹個個性格古怪的偵探,壹個個對偵探忠心耿耿、頭腦愚鈍的退休醫生,他們的鬥嘴,對世界的不同看法,以及他們之間深厚的友誼。這段感人至深的友情貫穿於調查之中,讓普通讀者壹方面感受到了夏洛克·福爾摩斯的崇高高度,另壹方面也感受到了這個人物的現實。柯南道爾很少用筆墨直接描述這段友情,而是讓它在看似不經意的小細節中體現出來,這正是大師所做的。看過《新偵探案》的朋友應該都不會忘記壹段感人的描述,那是柯南道爾唯壹壹次讓他的主人公摘下他的競技面具:
就在這時,他拔出手槍,開了兩槍。我感覺大腿上很熱,就像燒紅的烙鐵粘在上面壹樣。
肉也壹樣。然後哢嚓壹聲,福爾摩斯用手槍打中了他的頭部。我看到他的臉在地上流血,福爾摩斯在尋找他的武器。然後我朋友強壯的手臂摟住我,幫我坐到椅子上。
“沒受傷吧,華生?我的天,妳受傷了嗎?”
當我知道這張冰冷的臉背後有多深的忠誠和友情時,我覺得受到了傷害,甚至。受傷多次也值得。他明亮堅毅的眼睛有些濕潤,堅毅的嘴唇有些顫抖。這是我唯壹壹次機會看到他不僅有偉大的頭腦,還有壹顆偉大的心。經過這麽多年卑微而忠誠的服務,我對這種感覺很滿意。
“沒關系。霍姆斯。擦壹點皮。”
他用刀子割破了我的褲子。
“妳說得很對,”他安慰地喊道。“是表皮損傷。”他面無表情地轉向那個毫無表情地坐起來的囚犯。“妳很幸運。如果妳傷害了華生,妳不必打算活著離開這個房間。妳還有什麽要說的?”
——三個人同姓。
這是全集中給人印象最深的情節之壹。時至今日,我仍然記得第壹次看到這段話時感受到的深深的溫暖。柯南道爾表達了壹些其他小說家不能也不想表達的東西,而這也是福爾摩斯能夠世代流行的奧秘。
這幾年重讀《福爾摩斯》,讀的是這樣壹個情境,壹種氛圍,壹種感覺,而不是評論家看重的邏輯推理和犯罪心理學。此時的夏洛克·福爾摩斯已經糾結於我對童年的懷念。重讀的過程,也是壹個不斷意識到時光流逝,不斷追尋童年夢想,不斷明白自己前世的純真與珍貴的過程。十年前那個躲在被窩裏偷偷看偵探小說的小男孩已經不在了,那些無所不能的幻想也早就消失了。剩下的只有倫敦的霧,221號B座的暖火,喧鬧的貝克街小隊,還有孤獨的偵探和他忠誠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