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法中,故意傷害要求構成輕傷以上才負刑事責任。
妳這種情況,要根據法律證據判斷雙方行為的性質,而不是傷害鑒定。當然,如果雙方都要求傷情鑒定,派出所會帶當事人去找法醫鑒定,我也要自己簽傷情鑒定。壹般不要求對方在鑒定結果上簽字。派出所讓妳在對方的鑒定結果上簽字,似乎沒有必要。
另外,如果妳在自己的筆錄裏不承認對方打人,不代表是妳造成的。就算妳簽了對方的鑒定結論,也不代表妳認可自己。
根據法律規定,妳可以拒絕在警察局提供的任何材料上簽字,包括妳自己的筆錄。法律還規定,當事人拒絕簽字的,由兩名以上警察簽字並說明當事人拒絕簽字,材料也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