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787年,喬治·華盛頓主持制憲會議。會議制定了現在的美國憲法;
3.1789年,他成為美國第壹任總統(也成為世界上第壹位擁有“總統”頭銜的國家元首)。
4.在華盛頓的第壹個任期內,以《權利法案》聞名的前十項憲法修正案被批準並生效。根據1789司法法,美國政府的第三個分支——最高法院成立,紐約州保守派約翰·傑伊被華盛頓任命為首席大法官。
作為第壹任總統,華盛頓任命了幾乎所有的最高法院法官,同樣的數字只有羅斯福達到過,他任職了四屆(1933-1945)。這樣,最高法院的形成,加上第壹屆國會的出現,真正確立了美國的聯邦制和政體。
擴展數據:
華盛頓趣聞典故:借的書不還。
1789,10年10月5日,華盛頓從當時曼哈頓唯壹的圖書館借了壹本《國家法》。這本書是國際關系論文集,還有英國下議院的辯論記錄。華盛頓本人沒有在借款欄簽名,但他的助手萊特曼在借款欄寫了“總統”。
按照規定,這兩本書應該在壹個月後歸還,但它們已經失蹤很久了,220年後才被紐約的壹名圖書管理員發現。
如果考慮到通貨膨脹,220年後,這兩本書的罰款增加到了30萬美元,也就是654.38+0.8萬元人民幣以上。但紐約圖書館表示,他們不會追回罰款,只希望這兩本書能夠歸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