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電子簽名法規定對電子認證服務管理采用的模式是強制性許可制度。《中華人民***和國電子簽名法》中規定,電子簽名是壹種電子代碼,可以用它在網上驗證發件人的簽名或者身份。
是壹種遠距離的認證方式,具有時空性,詳細的內容請閱讀下文。電子簽名壹般是通過在線簽署的,是壹種遠距離的認證方式,具有時空性,不像傳統簽名保證簽名人親臨現場。
電子簽名本身是壹種數據,它很難像紙面簽名壹樣,將原件向法院提交。
電子簽名可以壹個人擁有多個,每使用壹個信息系統,就配發壹個,但他們唯壹標識壹個主體;傳統簽名幾乎不存在被簽名人完全忘記的情況,但電子簽名有可能被遺忘,記憶難度大。
傳統手書簽名可以視覺比較,但電子簽名壹般需要計算機系統進行鑒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