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逾期年檢怎麽處罰?
車輛未及時進行年檢的,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可以對駕駛員罰款200元,記3分,暫扣車輛。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規定,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懸掛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號牌、標誌或者辦理相應手續,並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號牌、標誌或者辦理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返還機動車。而且逾期不驗車,事故是不會理賠的。根據《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條款》的規定,被保險車輛未經檢驗或者年審不合格,被保險車輛無有效行駛證,發生交通事故的,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即保險合同只對合格合法的車輛生效。